2016年6月份国际食品安全动态汇总,由中食安信汇总质检总局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欧盟
欧盟修订丙酸等在面包中的使用规定
5月2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683,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U)No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附件Ⅱ表格E中食品类别为07.1面包和面包卷中丙酸及丙酸盐的使用。
欧盟修订依普菌素的最大残留限量
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885:修订条例(EU)NO 37/2010中关于依普菌素在所有反刍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修订内容为:肌肉≤50μg/kg;脂肪≤250μg/kg;肝脏≤1500μg/kg;肾脏≤300μg/kg;奶≤20μg/kg。
欧盟公布新的动物卫生法律
6月10日,欧盟代表团发布G/SPS/GEN/1492号通报,公布了新的关于动物卫生的法律。新法律的修改包括:对传染性动物疾病进行修改,新法规已于2016年3月9日起采用,同时公布了一个欧盟动物健康法律框架,简化了传染性动物疾病的防治原则,这些新规定将生效至2021年4月21日。将动物卫生法律加入欧盟的动物卫生战略中,强调“预防胜于治疗”的原则,加强对整个农业食品链的健康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等等。
欧委会再次延长水果和蔬菜特别支持措施
欧委会6月10日消息,欧委会当天正式将欧盟水果和蔬菜领域的特别支持措施延长至2017年6月底。有关措施是2014年为应对俄罗斯禁止进口欧盟水果和蔬菜而实施的,去年已延长1年,其目的是减轻欧盟水果和蔬菜出口俄罗斯受阻的市场压力。
欧盟发布农药残留最大限量评估过程通告
欧盟6月17日发布G/SPS/GEN/1494通告,向非欧盟国家详细介绍了欧盟评估农药残留最大限量的过程,并指出非欧盟成员国申请使用欧盟禁止特定杀虫剂的条件,此外,在评估过程中,非欧盟国家可以在评估初期以及世贸组织成员国咨询期两个阶段进行建议干预。
欧盟修订多种作物中氟吡菌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6月24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就修订多种作物中氟吡菌酰胺(fluopyram)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发布意见。建议最大残留限量如下:杏仁≤1.5 ppm,甜椒≤3 ppm,扁豆≤0.2 ppm。
欧盟修订阿维菌素等1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欧盟委员会6月17日发布(EU)2016/1003法规,对(EC)No 396/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法规进行修订,修订阿维菌素、灭螨醌、啶虫脒、苯并烯氟菌唑、溴苯腈、咯菌腈、氟吡菌胺、乙膦、缩节胺、丙氧喹啉、霜霉威、调环酸和戊唑醇等13种农药在某些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欧盟修订敌草快等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欧盟委员会6月17日发布(EU)2016/1002法规,对(EC) No 396/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法规进行修订,修订AMTT、敌草快、多果定、草铵膦和三氟甲磺隆在部分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树生坚果中敌草快、草铵膦、多果定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修订为0.02mg/kg、0.1mg/kg和0.01mg/kg。
欧盟放宽朝鲜蓟中环氟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6月24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就修订朝鲜蓟中环氟菌胺(cyflufenamid)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发布意见。建议最大残留限量为0.03ppm。
美国
美发布“保护食品预防故意掺假缓解策略”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5月26日公告,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重要配套法规“保护食品预防故意掺假缓解策略”正式发布。迄今为止,食品安全现代化法的7个重要配套法规已经全部颁布。该法规主要针对“故意污染食品供应链,以造成大规模公共安全事件为目的的食品安全事件”。相关企业需要针对其薄弱环节实施“缓解策略”,建立食品防护监督程序和纠偏措施,确保食品防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薄弱环节从业人员得到专业培训,涉及到食品防护工作内容要有文件记录。
美国加强食品中的异物管理工作
6月8日,美国公布第40号公告,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IPP)加强肉、禽、蛋制品相关企业、服务业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异物管理工作。要求监管人员用1个月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8月11日),完成针对食品异物潜在危害的消费者调研工作,要求相关企业建立和保存记录文件。
美国修订氟啶胺在葫芦丝中的最大限量
6月13日,美国发布G/SPS/N/USA/2843/Add.1号补遗通报,修订葫芦丝中氟啶胺(Fluazinam)的残留限量为0.07ppm。
美国发布联氟砜等的最大残留限量
6月13日美国发布G/SPS/N/USA/2863和G/SPS/N/USA/2864公告,发布联氟砜等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限量如下:番茄酱中联氟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ppm,西红柿中氯唑灵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5ppm,山羊、马、绵羊脂肪、肉、肾中氯苯嘧啶醇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ppm。
美国制定氯虫苯甲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6月14日,美国EPA发布最终条例,确定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在部分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蛋≤1ppm,干啤酒花≤40ppm,开心果≤0.04ppm。
美国发布肉类、禽类、蛋品2016年残留抽样计划
美FSIS网站6月17日消息,美国发布《美国肉类、禽类、蛋品国家残留程序:2016残留抽样计划》(即蓝皮书),该计划概述了肉类、禽类、蛋品抽样流程,关注影响公众健康的化学污染情况,详述了用于计划、设计国家残留程序(NRP)抽样计划的相关原则和方法,主要针对兽药、农药、环境污染等。蓝皮书包括:抽样计划概述、国内抽样计划、进口重新检验抽样计划、持有或控制NRP产品的策略和过程、国内和进口重新检验抽样计划摘要等内容。
美国规定2016年6月起婴儿奶粉须含硒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于2015年6月通过一项最终规则,修订关于婴儿配方奶粉营养规格及标签的规例,要求必须把硒加入所需营养清单,并订立婴儿配方奶粉最低及最高的硒含量分别为2.0微克/100千卡和7.0微克/100千卡。该项最终规则的生效日期已确定为2016年6月22日。
美国修订涕灭威等多项农残的限量要求
6月13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G/SPS/N/USA/2864通报,拟在后续工作中撤销某些许可限量,主要内容包括:1.撤销以下农药产品的注册或使用:高灭磷、涕灭威、谷硫磷、土菌灵、氯苯嘧啶醇、咪草酸、吡喃草酮、噻唑烟酸及肟草酮,并拟撤销某些杀虫剂活性成分的免除许可限量。但此次环保署并不撤销上次提议撤销的残留限量。2.对章节标题及寡雄腐霉DV 74介绍性正文做若干小修改。3.拟修订咪草酸某些许可限量的表达式并删除到期的许可限量及某些杀虫剂活性物质的豁免限量。
美国修订肟菌酯等农药的残留限量规定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16年6月22日美国EPA发布条例,修订11种农药的限量规定,其中新制定部分产品中肟菌酯、pyroxasulfone、氯虫苯甲酰胺、螺虫乙酯、氟吡菌胺、苯唑草酮6种农药的残留限量,修订氟吡菌胺、肟菌酯、螺虫乙酯3种农药的部分现行残留限量,豁免杀菌剂假单胞菌chlororaphis等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2016年7月22日。
澳新
澳新修订嘧菌酯等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
5月31日澳大利亚农兽药管理局发布公报,发布部分新增农兽药产品和认可标签,同时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4.2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取消了豆类中丙硫菌唑限量。
新西兰贝类产品麻痹性神经毒素超标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6月3日发布了水产品麻痹性贝类神经毒素(PSP)超标的风险警告。警告针对的贝类产品主要产自旺阿帕劳阿半岛南端的马胡朗吉港附近海域。常规监控测试发现,该地区的贝类样品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含量达到1.0mg/kg,高于0.8mg/kg的安全限值。
澳大利亚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农残限量
6月8日,澳大利亚发布G/SPS/N/AUS/388通报,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所涉及阿维菌素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的农残限量标准将列入《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4.2章的第四部分。修订后的农残限量标准已于2016年3月1日生效。
澳大利亚生物安全法生效后货物通关注意事项
6月14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第51号通告,6月16日开始生效的《2015生物安全法》将部分影响进口货物的正常通关工作。其中,进口货物的电子申报程序受到影响,现行进口操作文件有部分改变。另外,新法规规定,所有货物抵达澳洲口岸后,都将处于“生物安全管制措施”下,该措施取代原有的“强制隔离货物措施”(针对部分货物),“强制隔离货物”表格也不再使用。
澳大利亚《生物安全法》取代《检疫法》
6月16日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2016年第54号通告),即日起《生物安全法》取代《检验法》。
澳新修订氰戊菊酯等多种农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6年6月28日,澳大利亚农兽药管理局发布2016年第6号公报,修订了《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表20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取消了蛋类、家禽食用杂碎、禽肉(脂肪)中联苯吡菌胺,甜菜根和芹菜中苯醚甲环唑农兽残限量。新增的部分限量如下表:精炼橄榄油中氰戊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7mg/kg,大麦中甲基咪草烟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乳脂肪中喹氧灵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加拿大
加拿大再现PED病毒
6月7日,国际畜牧网消息:加拿大马尼托巴猪肉协会(Manitoba Pork)会长 Andrew Dickson称,马尼托巴省再次发现猪流行性腹泻病毒(PEDv),但所记录的案例均为个别情况。
加拿大修改规定允许销售辐照牛肉馅产品
6月18日,加拿大修改《食品药品管理(食品照射)规定》,允许销售经照射工艺处理后的鲜牛肉馅和冷冻牛肉馅产品。此次修改《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主要目的是降低牛肉馅产品细菌总数并改善其安全性。目前,加拿大市场允许销售的4类辐照食品为土豆、洋葱、面粉、调味品。
加拿大确定部分食品中噻嗪酮的最大残留限量
6月23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999/Add.1通报,最终确定噻嗪酮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如下:柑橘油≤80ppm,茶叶≤30ppm,木本坚果(作物组14-11)≤0.05ppm。
韩国
韩国正式对境外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6月17日,据韩媒报道,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根据今年2月份实施的《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第6条,正式对境外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韩国进口食品在不断增加,为加强进口食品进口前的安全管理,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规定境外食品卫生评估机构要进行实地卫生检查,同时,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将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指定为“第1号 境外食品卫生评估机构”。
日本
日对美产冷冻蔬菜中单增李斯特菌项目实施自主检查
5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530第2号通知,因为美国大范围发生冷冻蔬菜单增李斯特菌污染事件,鉴于日本已从美国进口冷冻蔬菜中检出单增李斯特菌,为指导进口商进行自主检查,因此对美国产冷冻蔬菜中单增李斯特菌项目实施自主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允许进口。
日本对进口即食冷冻蔬菜设置单增李斯特菌指标值
6月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G/SPS/N/JPN/463通报,根据食品卫生法第6条第3款,对进口即食冷冻蔬菜设置单增李斯特菌指标值为100cfu/g,该指标值适用于来自所有国家的冷冻进口蔬菜。
日本解除对我国产洋葱中噻虫嗪等的强化监控检查
6月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607第1号通知,对我国产洋葱中噻虫嗪实施命令检查,并将洋葱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01ppm修订为0.02ppm。
日本解除对我国产生姜中噻虫嗪等的强化监控检查
6月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607第2号公告,解除对中国产生姜中噻虫嗪和油菜花中盖草能的强化监控检查。
日本允许亚硒酸钠等作为食品添加剂并制定限量
6月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G/SPS/N/JPN/464通报和G/SPS/N/JPN/465号通报,拟修订食品卫生法及实施条例,允许亚硒酸钠和门冬酰胺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并制定限量。
日本修订乳及乳制品标准
6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608第2号通知,发布厚生劳动省2016年第109号令,对乳及乳制品标准进行修订,主要修订了脱脂浓缩乳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条件、杀菌要求和储存方法等。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但脱脂浓缩乳的生产工艺条件和杀菌要求允许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
日本修订食品、添加剂等规格基准
6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608第5号通知,修订《食品、添加剂等规格基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条第11款,修订生吃新鲜鱼、生蚝及冷冻食品的规定;允许二氧化碳被用作次氯酸钠的pH调节剂使用于新鲜的鱼或生蚝加工,但不得直接使用于新鲜的鱼或生蚝加工。2. 修订硫酸锌在发泡酒中的使用限量。该通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给予6个月实施过渡期。
台湾
台湾地区要求能量饮料含咖啡因应适当标识警示语
5月25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59010140号公告,建议因能量饮料含咖啡因,过量容易对身体产生伤害,且勿与酒精、运动饮料混用,请依消费者保护法第7条相关规定,应适当标识警示语。
台湾地区发布近3年输入茶叶边境查验结果
台湾地区“食药署”统计近3年(2014-2016年第1季)共输入茶叶2.14万批、约9.85万吨,依据输入国家、茶种、历来查验结果等风险因子,采取机动管制措施,共计抽样检验5771批(抽检率27%),检验合格率达96%以上,其中217批检出农药残留不合格。
台湾地区加强对日本其他生鲜或冷藏虾的抽批查验
6月1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52001716号函,由于近6个月内从日本进口的生鲜或冷藏虾中查出重金属不符规定达3批,因此,自2016年6月6日起至2016年12月5日止(进口日),对日本输台的生鲜或冷藏虾加强抽批查验。
台湾地区修订进口货品分类号列表
6月14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723公告,修订“输入规定‘508’货品分类号列表”,如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的,应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规定,向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申请办理食品进口查验”,并自2016年7月1日生效。
台湾地区修订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词句规定
6月17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201580号令,预告修订“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词句涉及夸张易生误解或医疗效能的认定基准”第四点附表一、附表二内容。自2017年6月1日生效。修订内容:一是明确“营养素成分”在食品的标示、宣传或广告“一般营养素可描述的生理功能例句”的条件内容;二是对增加“锌”可描述的生理功能例句,如有助于皮肤组织蛋白质的合成;三是增加“铬”可描述的生理功能例句,有助于维持糖类正常代谢,每日摄取量为6μg;四是明确一般食品的标示、宣传或广告“一般营养素可描述的生理功能例句”的条件内容。
台湾地区制定巧克力的品名及标示规定
6月28日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讯,2016年6月24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673号公告,订定“巧克力品名及标示规定”,并自2017年1月1日生效。其要点如下:1.法源依据。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3.巧克力品名标示规定。4.可可脂中植物油添加量未超过该巧克力产品总重量百分之五的标示规定。5.可可脂中植物油添加量超过该巧克力产品总重量百分之五的品名标示规定。6.包装及散装巧克力的标示方式。
香港
香港禁止从喀麦隆进口禽肉及禽类产品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2016年5月30日宣布,因应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喀麦隆Mfoundi Department爆发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中心即时禁止该国的禽肉及禽类产品(包括禽蛋)进口,以保障本港公众健康。
香港食安中心公布2016年4月食物安全报告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5月31日公布了2016年4月食物安全报告,结果显示在约1.05万个检测的食物样本中,除较早前公布的8个不合格样本外,其余样本全部通过检测,整体合格率为99.9%。8个不合格样本分别为2个除害剂残余超标的蔬菜样本,2个含李斯特菌的冻食肉类样本,1个含二氧化硫的鲜猪肉样本,1个含甲醛的白饭鱼样本,1个大肠菌群含量超出法例上限的软雪糕样本及1个含没有标示准用甜味剂的瓶装蕃茄汁样本。
香港解除禁止从贵州省黔南进口禽肉及禽肉产品的进口禁令
6月1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消息,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早前的禽流感事件已得到解决,食物安全中心决定解除禁止从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进口禽肉及禽肉产品(包括禽蛋)的进口禁令,于2016年6月1日起生效。
香港禁止从尼日尔进口禽肉及禽类产品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2016年6月6日宣布,因应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指尼日尔Niamey市发生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中心即时禁止该国的禽肉及禽类产品(包括禽蛋)进口,以保障本港公众健康。
香港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等营养标签规定正式实施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6月13日讯,香港立法会已于2014年10月完成《2014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第2号)规例》的审议程序。有关《规例》规管婴儿配方产品的营养成分组合以及婴儿配方产品、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及预先包装婴幼儿食物的营养标签。婴儿配方产品的营养成分组合及营养标签规定于2015年12月13日起实施。而较大婴儿及幼儿配方产品及预先包装婴幼儿食物的营养标签规定于2016年6月13日起实施。
其他
意大利将引入乳品强制性原产国标签
食品导航网6月2日消息,意大利将针对乳制品引入强制性原产国标签,并已经将法令草案向布鲁塞尔进行了通报。根据该法令,相关生产厂将说明乳制品(诸如牛奶、奶酪等)中原料的来源,以及包装国家、加工国家。
印度修订植物油及油脂标签法规
6月2日,印度食品安全与标准管理局(fssai)发布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包装和标签法规)修正案条例,修订内容如下:1.修订2.2.2预包装食品标签中成分表的相关内容。营养成分中应声明反式脂肪含量和饱和脂肪含量。2.删除2.4.2关于植物油的标签要求。
英国发布2015年度食品安全事件报告
6月9日,英国食品标准署FSA发布了最新的年度食品安全事件报告书。根据报告显示,2015年FSA与苏格兰食品标准厅在全英国范围内共通知、调查和处理了1514起食品、饲料、环境污染事故等。报告显示,2015年数量最多的4类事件来源为病原微生物18%、过敏原14%、化学污染物(其他)12%,残留兽药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