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讯

【原创】五月法规回顾:莱茵衣藻、肌醇等获批 固体饮料剩余包材延长使用期限至年末

  • 日期:2022-05-31
  • 来源:中食安信
  • 阅读:951
  • 手机看

640.gif

本月,各政府监管机构陆续发布了一些重要法规和征求意见稿,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莱茵衣藻等3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及解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了《关于延长固体饮料企业剩余包装材料使用时间的通知》、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等。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落地法规,中食安信对2022年5月份发布的重点法规、标准以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简单解读,同时对本月发布的食品相关法规标准等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640 (1).gif

一、国家卫健委发布莱茵衣藻等3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及解读

2022年5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莱茵衣藻等3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及其解读。批准了莱茵衣藻、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和甘蔗多酚3种新食品原料,肌醇、喹啉黄铝色淀等18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及磷酸锆(2:1)等1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其中,肌醇是由中食安信主导申报的。

肌醇是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批准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风味饮料和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食品营养强化剂。本次公告批准的肌醇相比于GB 1903.42-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强化剂 肌醇(环己六醇)》批准的肌醇,仅将生产原料由植酸钙镁变更为植酸钾,质量规格仍执行GB 1903.42,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仍执行GB 14880。

莱茵衣藻、肌醇等36种“三新食品”的批准,为食品及其相关行业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选择空间,方便企业更好地规避风险,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有利于食品的多元化发展。

二、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剩余包装材料使用时间延长至2022年末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对固体饮料标签标示提出了醒目标示真实属性、新增警示信息等新要求,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依据上述要求,众多固体饮料生产企业需要变更产品包装内容,更换现有包装。按照执行期限计算,生产企业重新设计包装、更换现有包材确实存在诸多困难。2022年5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延长固体饮料企业剩余包装材料使用时间的通知》。通知规定,固体饮料生产企业现有产品包装材料在2022年6月1日前未使用完毕的,可以延期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

这一举措无疑为固体饮料生产企业提供了很多的便利,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生产企业也获得了更多的时间充分考虑包装设计,以满足合规性要求,为企业自身也为消费者规避了众多食安风险。

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1号修改单发布,月饼、粽子“轻装上阵”

2022年5月24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发布,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

修改单具体内容包括:一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二压缩包装空隙。本次修订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0降低为7.0,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0降低为5.0,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三严格销售价格对包装成本的制约要求。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下调为15%。同时要求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作为包装材料。四新增混装限制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遏制过度包装有助于让月饼、粽子等节日礼品回归本意,企业在遵守强制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开拓其他卖点,比如将更多的精力用于丰富产品口味、提升产品品质、创新包装风格等,这样既响应了食品安全、节约环保之风,又拉近与更多消费者的距离,也有助于推动消费观念的革新。

中食安信希望通过对五月法规回顾以及重点法规的解读,对企业及行业人员把握监管变化趋势、合规宣传产品有所帮助。中食安信可提供标准法规咨询、行业舆情监控、食品标签审核等咨询服务,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010-51301566)。

企业微信截图_16539854771362.png

企业微信截图_16539855682661.png

企业微信截图_1653985592410.png

企业微信截图_16539856249059.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