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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关于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 日期:2019-07-14
  •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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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11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8日

附件


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序号直属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名称地址经营单位名称
1南京海关苏南硕放国际机场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区空港七1号无锡空港物流有限公司
2杭州海关义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西站大道800号义乌市陆港铁路口岸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