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互联网销售形式不断出新,出现一些现场直播、网红代言等电商新业态。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将从哪些方面保障这些“网红食品”的安全。
杨红灿说:“我们对网红食品现象高度重视。网红,说到底是借助互联网快速传播的特性进行广告宣传,一些食品,餐饮品牌在网络推广中,借由口口相传、人人转发而获得迅速传播,很多不知名的商家和商品,往往能异军突起,收到意想不到的营销效果。当然,我们对正确的使用网红途径做宣传是不反对的。但是,一些商家揣着赚一笔是一笔的思想,把价格定得虚高,却不太重视商品质量。甚至一些网红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
他表示,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一是高度关注“网红”食品信息,梳理违法犯罪线索。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刷单”“炒信”的行为,在刚刚说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为根本原则,对那些受众广泛的食品,进行重点排查,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进行立案查处,绝不手软。
三是依法对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对有问题、有隐患的食品予以及时曝光,从而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心中有数,放心安全地享用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