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各政府监管机构陆续发布了一些食品相关的重要法规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公告。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注册指南》;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甜菊糖苷(酶转化法)等5种三新食品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落地法规,中食安信对2025年1月份发布的重点法规、标准以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简单解读,同时对本月发布的食品相关法规标准等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一、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01月03日,海关总署发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至2025年02月19日。相较于现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注册方式及其注册要求进行了重要修订:
1)若所在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获得海关总署认可,则采用清单注册方式,生产企业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提交推荐注册企业清单,海关总署将对清单内的企业进行注册并给予在华注册编号。清单注册并未限制可注册的食品种类;
2)若所在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未获得海关总署认可,则采用企业申请注册方式。申请企业可自行或委托代理向海关总署提交注册申请和相关申请材料。对于列入《需提供官方推荐注册函的食品目录》中的食品,申请企业还需额外提供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的报告、推荐函。上述《目录》由海关总署依据对食品的原料来源、生产加工工艺、食品安全历史数据、消费人群、食用方式等因素的分析及国际惯例确定和动态调整。目前征求意见稿中该《目录》共有11个食品类别。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11类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免于注册,包括邮寄、快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旅客携带的食品,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援助、免税经营的食品,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及其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的食品。
二、特医全营养配方食品注册指南发布
2025年01月08日,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注册指南》,从产品配方及其设计依据、生产工艺、稳定性研究、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要求以及现场核查等6方面对申请材料的提交要求进行了优化。对符合《指南》相关要求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生产工艺设计依据、稳定性研究报告、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等相关材料。《指南》还规定了不再重复进行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的情形。
三、甜菊糖苷(酶转化法)等5种三新食品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1月3日和6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分别对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2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包括甜菊糖苷(酶转化法)、葡糖淀粉酶,橄榄果多酚、酿酒酵母CNCM I-3799并扩大加工助剂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的使用范围。其中酿酒酵母CNCM I-3799被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征求意见周期均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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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1月发布的具体法规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