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讯

【问答】进口食品销售是否需要进行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

  • 日期:2023-09-30
  •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阅读:379
  • 手机看



我们公司拟进口一款德国公司生产的食品,其配方为葡萄籽提取物(70%低聚原花青素)、一水柠檬酸三钾、包衣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蔬菜胶囊壳)、辅酶Q10、黑蒜提取物15:1,功效是增强免疫。请问该产品需要申请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吗? 如果需要的话,我们看到在电商平台上有同类产品以普通产品进行线上销售,该种模式是否合规?





回复如下:

1.作为保健食品在国内销售,必须经过注册或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2.《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的规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3.经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按照保健食品要求生产的食品类别为“保健食品”,可以声称相应的保健功能,未经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按照普通食品要求生产的食品类别为普通食品,不得声称保健功能。

4.保健食品相关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特殊食品查询平台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