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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带你了解果汁的法规要求

  • 日期:2024-12-24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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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C果汁、FC果汁、HPP果汁…..面对市面上琳琅满目的果汁产品,当属NFC果汁最得到消费者的青睐。那这些果汁到底有什么区别,法规中又有什么要求呢?下面就一起跟随中食安信的小编了解一下吧!

一、果汁简介

根据《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及其修改单(以下简称“GB/T 31121-2014”),果汁是指以水果为原料,采用物理方法制成的可发酵但未发酵的汁液制品,或在浓缩果汁中加入其加工过程中除去的等量水分复原而成的制品。

1. NFC果汁

NFC是Not From Concentrate的缩写,即“非浓缩还原”,市面上通常将“NFC果汁”称为“非浓缩还原果汁”。但其实法规中并没有非浓缩还原果汁的定义,标准名称应为“原榨果汁(非复原果汁)”。根据GB/T 31121-2014,原榨果汁(非复原果汁)指的是以水果为原料,通过机械方法直接制成的为原榨果汁即非复原果汁,其中采用非热处理方式加工或巴氏杀菌制成的原榨果汁称为鲜榨果汁。

2. FC果汁

FC是From Concentrate的缩写,即“浓缩还原”。与“NFC果汁”相似,虽然市面上将“FC果汁”称为“浓缩还原果汁”,但法规中的标准名称应为“复原果汁”。根据GB/T 31121-2014,复原果汁指的是在浓缩果汁中加入其加工过程中除去的等量水分复原而成的产品。

3. HPP果汁

HPP是High Pressure Processing的缩写,即“超高压灭菌”。HPP实际上属于工艺,法规中无相关规定,企业可以选择依据实际情况在标签上标示。

二、果汁标签标示要求

1. 声称“100%”

根据GB/T 31121-2014,当满足“只回添通过物理方法从同一种水果获得的香气物质和挥发性风味成分,和(或)通过物理方法从同一种水果中获得的纤维、囊胞(来源于柑橘属水果)、果粒,不添加其他物质”的产品才可以标签的任意位置标示“100%”,否则只能在营养成分表附近位置标示“果汁含量:100%”。

2. “加糖”

根据GB/T 31121-2014,可使用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或酸味剂或食盐调整果汁的口感,但不得同时使用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和酸味剂调整果汁的口感。当果汁添加了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明“加糖”字样。

3.“0着色剂”、“0防腐剂”、“0食用香精”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的含量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此外,宣传“0xx”的基本前提是产品中本身可以使用该物质,但实际未使用该物质,否则不得宣称。

3.1 “0着色剂”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下简称“GB 2760-2024”),果汁中不允许添加着色剂,因此不可宣称“0着色剂”。

3.2 “0防腐剂”、“0食用香精”

根据GB 2760-2024,果汁中允许添加防腐剂和食用香精,如产品中防腐剂和食用香精含量为0g/kg,则可以在标签上宣称“0防腐剂”、“0食用香精”,并进行定量标示,同时建议准备相关的检测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 贮存和运输条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如果产品需要冷藏或冷冻贮存和运输,则应该在标签上标示贮存和运输条件。

三、果汁中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

GB 2760-2024即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中食安信汇总了GB 2760-2024中允许添加到果汁中的食品添加剂如下,供大家参考:

名称

INS

功能

最大使用量

备注

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包括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

220,224,223,221,222,—

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

0.05 g/kg

以即饮状态计,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果胶

440

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

3.0 g/kg

以即饮状态计

抗坏血酸(又名维生素C)

300

面粉处理剂、抗氧化剂

1.5 g/kg

以即饮状态计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

401

增稠剂、稳定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黄原胶(又名汉生胶)

415

稳定剂、增稠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卡拉胶

407

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果汁虽有不同类型,但并无“好坏”之分。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应“擦亮”双眼,及时识别虚假宣传。企业也不应通过“拉踩”其他公司产品的方式宣传自己的产品,避免因违反《广告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