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进口报关环节是否需要填写《新食品原料许可证明》等监管证件的名称、编号等相关信息?
文章来源:www.antio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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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2019年第152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9月27日起,《新食品原料许可证明》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暂予适用的标准》等2种监管证件(以下简称证件)退出口岸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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