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质期确定指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开始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3日前以E-mail或信函的形式反馈给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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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食安信总结相关重点如下:
一、术语及定义
1. 食品保质期 shelf life
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2. 推荐使用期manufacture recommended date
食品配料和半成品在保质期内,具有最佳使用性能的期限。
注:同义语包括“推荐使用期(限)”“开封保质期(限)”“拆包保质期(限)”“效期(限)”“最佳使用期(限)”“使用期(限)”“投料期(限)”“使用限定期”等。
3. 最佳食用期 best before date
食品在保质期内,具有最佳食用体验的期限。
注:同义语包括“最佳食用期(限)”“最佳口味期(限)”“最佳口感期(限)”“最佳品尝期(限)” “最佳赏味期(限)”“最佳食味期(限)”“最佳食用时限”“推荐食用期(限)”“食用限定期(限)”等。
二、确定食品保质期的方法
食品保质期确定的常用方法有参照法、文献法和试验法:
— 参照法可直接引用或修改采用相同或相似食品的保质期;
— 文献法可根据权威技术文件或资料的结论确定食品保质期;
— 试验法可通过食品稳定性实验和/或挑战性实验的结果,经计算确定食品保质期。
三、需考虑的因素
3. 食品配料和半成品。
4. 食品配料和半成品的微生物、理化等特性可能影响其使用性能,并影响终产品的保质期,宜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评估,并根据结论确定食品配料和半成品的推荐使用期。
食品配料和半成品临近保质期时,宜重新评估其使用性能,并根据评估结果重新设定推荐使用期;评估结果为不适合按原方式继续使用的,宜调整使用方案。
5. 食品包装
食品包装对食品保质期具有影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性能、密封(闭)状态、气体条件等的差异,可导致食品保质期的差异。相同配料和生产工艺的食品,有包装时的保质期通常大于无包装时的保质期。
四、食品保质期的确定流程
五、食品保质期的验证
1. 鼓励通过长期稳定性试验等方式对食品保质期进行验证。验证事项包括食品保质期的准确性、保质期确定方法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可通过研究实际偏差、变化趋势和关键影响因素校准食品保质期。
2. 食品保质期验证可选择与保质期确定相同的指标,也可仅选取关键的影响因素和相关指标;可逐一验证全部产品,也可仅选取同种(类)产品中的一个或几个进行验证。
3. 当验证结论为食品保质期不准确、贮存条件不匹配或无法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等情况时,宜及时调整食品保质期。
4. 食品保质期验证可扩展到原料和半成品的推荐使用期和食品的最佳食用期,以确保食品生命周期各阶段划分准确。
1. 食品保质期确定及其管理工作宜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2. 宜建立与食品保质期确定相关的制度,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和经费等资源,确保食品保质期确定工作的有序进行。与食品保质期确定相关的制度可单独建立,也可与其他制度合并建立。
3. 食品保质期确定的管理制度宜包括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机构、人员与职责、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记录和文件管理要求、食品保质期验证等事项及相应的管理要求。
4. 保质期确定管理制度宜定期回顾和持续改进,相关工作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其他管理制度结合进行。
5. 供应链各环节宜按食品保质期管理一致性原则,制定统一的食品保质期标识及管理制度,上、下游协同做好食品保质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