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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年】质检总局:紧扣食品安全治理理念 打造进口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

  • 日期:2016-10-01
  •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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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吴清海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质检系统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宣传贯彻方面,质检部门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培训执法人员。参与编写《新食品安全法200问》的进出口章节,组织编写《非传统食品安全及应对策略》,举办进出口食品安全讲堂,组织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解读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新政策。组织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采用入户走访、印发海报、宣传册、现场开讲堂、办咨询等形式,及时将进出口食品安全政策解读送进社区。在国境口岸开展餐饮分级管理“笑脸”行动,通过“请来口岸找笑脸”等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对口岸餐饮业的信心。

  二、实施监管方面,质检部门一是严格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对美欧等31个国家的35种输华食品开展体系审查或回顾性审查;截至2016年8月底,累计备案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11.2万家,境内进口商2.9万家;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在入境货物到达口岸接受监管环节,未予准入食品2660批,均采取销毁退运措施,经整改合格准入8340批;将319家进口食品违规企业列入“风险预警通告”,并采取加严监管措施;调查处理1299批次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进口食品不合格信息;依法暂停38家不能持续符合注册要求的境外企业注册资格;二是严格敏感进口食品专项检查,继2015年组织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再次进行“全面体检”之后,2016年实施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测工作计划,抽取500个样品并覆盖所有的进口国家、注册企业、进口品牌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对进口棕榈油等6大类18个品种食用植物油实施专项检查,抽样600个,检测项目约1.2万个;对加拿大等14个国家部分输华肉类产品实施莱克多巴胺残留专项监测,抽样400个;三是严格国境口岸食品监管,截至2016年8月底,全国国境口岸547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有453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了分级管理;四是严格风险监测与预警,从2015年10月至今,发布“风险警示通报”56件;编发《风险预警日报》246期《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月报》12期;妥善处理20多个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五是严格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随机抽取40家食品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组织实施乳制品、肉制品等8种日常食品的检验能力验证计划;六是严格供港澳食品安全监管,累计备案供港澳食品种植养殖基地1.4万家,2016年开展供港澳蔬菜专项检查,共涉及57类69个蔬菜品种,抽样总数达1411个、检测项目33.7万个,抽检品种占供港蔬菜种类90%以上,内地供港澳食品安全状况保持稳定。

  三、在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务实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进口食用植物油为试点,试行进口商对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冰鲜水产品实行进口商质量自主检查制度;鼓励出口企业建立出口食品安全防护计划,并将这些制度和计划纳入进出口治理体系综合施治;二是初步建成进口食品信息公共追溯体系,发布《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开发启用进口食品备案及信息记录系统,实行大数据管理,倒逼企业落实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引导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3421家食品企业实施了出口备案,全部建立实施了HACCP体系,取得相对竞争优势。

  四、在建设配套规章制度方面,质检部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加快清理和制修订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了15类材质的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生产过程安全评价实施规范。截至2016年8月,共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7件,启动17件配套规范制修订程序,清理废止各类有关文件387件。改革创新监管机制,修订《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紧扣食品安全治理的理念,打造进口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进口食品源头监管,研究制定《境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和回顾性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向境外体系传导我国进口食品的安全要求。创新口岸检验监管机制,起草《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创新以风险评估、监督抽检、合格评定、分级监管为主的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管新机制。转变出口备案监管模式。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试行“先备案后监管”,积极采信企业自我检查声明和第三方HACCP认证证明。办理备案平均时间由40天缩短至17天。改进食品认证制度。发布HACCP认证标志及使用要求,该认证制度得到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组织的正式承认。“同线同标同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相关制度规范草案,开发了出口企业同线同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建设“一核四翼”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上线“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信息化系统2.0版本”;完成适合中国企业的食品防护评估软件开发。探索跨境电商进口食品监管新措施。起草《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细则》,支持检验检疫机构探索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