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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迁址,公司名称不变,地址迁址,重新申请生产许可。因为标签印刷都是批量,直接弃用是浪费。是否有过渡期,如果有过渡期是多少?文章来源:antion.net
答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二款,“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场所迁址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目前,尚无关于“食品生产企业重新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旧版包装材料可以延续使用”的规定,请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相关规定标识食品标签信息。文章来源:antion.net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二款,“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场所迁址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目前,尚无关于“食品生产企业重新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旧版包装材料可以延续使用”的规定,请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相关规定标识食品标签信息。文章来源:antio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