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讯

【案例】男子买到过期面包 按照《食安法》不满1000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

  • 日期:2023-02-17
  • 来源:315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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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呼和浩特市的王先生在赛罕区大学东街的一家蛋糕店买了些面包,准备吃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保质期,于是他就拿着面包去店里找说法。

1月18号,王先生在这家位于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的面包店买了200元的商品,其中就包括这过期的面包 。

王先生 消费者: 这是我当时买的两个蛋糕,1月18号的晚上,吃之前看了一下保质期,发现就过期了,我本来准备和我妹妹一块吃,这一下两个过期的,一人吃一个的话这不就吃不坏肚子了。

这两个面包的保质期都是1月17号,王先生说当是因为自己有这家店的会员卡,卡里还有200元,想一次性花掉卡里的钱,买这两个面包是为了凑数,而且这两个过期的面包并不是自己选的。

王先生 消费者:这两个食品不是我自己选的,当时是收银员为了凑200元整放进去的,买了170元的,为了凑200元整,放了两个15元的进去,这俩正好是过期的,有点不合适,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发现商品过期,王先生第二天就找到了商家。

王先生 消费者:他们就说他们的辛酸历程,最多(赔)300元,再多了不愿意,然后还说,如果我再强硬的要维权的话,连300元也没有

王先生与商家多次沟通,但都没有协商成功,最终他向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了这一情况,可是过了20多天也没有等到满意的结果。

王先生 消费者:我打了12345和12315投诉,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系我,说处理说他们只是一个协商,看人家怎么样,如果(商家)不给赔偿,还得去仲裁。

记者和王先生来到了这家面包店,店员向记者解释了当时的情况。

  李女士 蛋糕店员工:因为那天过年期间挺忙的,十七八号正好是过年忙的时候,我就放这忘给往下拿了,我说这是我们的错,我也跟他承认错了,我说我也答应按照10倍赔偿他说他就要按照法律走,让我赔1000块钱。

  王先生主张,商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按照商品销售价格的10倍赔偿,不满1000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但店员不同意这样的条件。

  李女士 蛋糕店员工:我意思就按照10倍赔偿,我就赔给你,店里还有大蛋糕不行我赔偿你一个,我也不容易我也是个打工的,我一个月就挣1800元,这也不是你吃坏了住医院了,我不给看,没吃就按没吃的处理呗。

  由于王先生坚决不同意店员所说的300元的赔偿,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面包店的负责人。

  冯先生 蛋糕店老板:这个事发生以后沟通好几次,因为店员自己摆的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已经投诉到市场监管局了,我按照他的赔就行了, 我估计还有三五天就回去了,肯定给你回复,你就说几号能赔,你说几号也行,那我说就今天,那我赔完你得给我写个东西,行呢。

  经过沟通,王先生写了收款证明,蛋糕店负责人将一千元转账给了王先生。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也像王先生一样购买到过期或变质的商品,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李东骁:消费者遇到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消费纠纷时,请大家保存好凭证以及付款小票之类的手续,及时拨打12315电话热线或者通过12315小程序都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