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注意点以及必标项目有哪些?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注册证书和产品标签、说明书为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涉及产品名称、配方、营养学特征、适用人群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产品标签、说明书范围。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必标项目: (一)应当显著标明适用人群。 (二)显著标明“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 (三)显著标明“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四)预留广告批准文号:(简称)食特广审(视、声、文)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