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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香卤翅根等带骨类肉制品的标签在标注营养成分表时,是否需标注“以可食部计”?

  • 日期:2021-08-20
  • 来源:食品安全标准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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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卤翅根、香卤猪蹄、猪尾等带骨类肉制品的标签在标注营养成分表时,是否需标注“以可食部计”?

食品含有皮、骨、籽等非可食部分的,如罐装的排骨、鱼、袋装带壳坚果等,应首先计算可食部(计算公式如下),再标示可食部中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为标示更加明确,可以标注“以可食部计”。

可食部=(总重量-废弃量)/总重量×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