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产妇用乳粉、儿童用乳粉及相应液态产品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要求
答
孕产妇用乳粉和儿童用乳粉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分别符合本标准“调制乳粉(仅限孕产妇用乳粉)”及“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的要求,所使用的化合物来源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生产单位可以在相应类别的液态产品(如孕产妇用调制乳和儿童用调制乳)中使用在“调制乳粉(仅限孕产妇用乳粉)”及“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中批准的营养强化剂,其使用量按相应稀释倍数折算。
对于在GB 14880中已经明确了的在孕产妇用调制乳中的使用量的营养素,如叶酸等,则仍按照GB 14880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