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GB 7718标准中4.1.6.1.3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地址及产地。是否可以理解为委托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齐全,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委托生产食品的相关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标签上只标明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
答
在福建省内的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除了需要符合GB 7718的要求以外,还需要满足《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委托生产食品的相关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受托方应当查验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并在生产的食品的标签上标明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受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