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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关于外包装物有奖销售信息是否可在二维码中标识的问题

  • 日期:2024-03-02
  •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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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 请问若在不制作海报、易拉宝等宣传材料的情况下,仅通过外包装进行公示,以上有奖销售信息中有哪些信息必须在外包装物上公示,哪些信息可以置于二维码中?亦或是否均放在二维码中公示有奖销售信息?

答:

您好!《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规定了有奖销售前需要公布的有奖销售信息,但未明确有奖销售信息公开的方式或载体。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五条“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识活动信息”的规定,经营者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或载体公布有奖销售信息,都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