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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关于收集《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相关问题的通知

  • 日期:2026-03-19
  • 来源:中国保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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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协发〔2026〕8号

各会员单位:

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企业在法规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会近期将收集会员企业对《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3号,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药监食监三〔2016〕151号)的有关疑惑与问题。请各会员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附件表格要求提报,在2026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LL@chc.org.cn。

特此通知。

咨询联系人:廉琳

咨询电话:010-59817415;13810539557


附件:

1.《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问题收集表

2.《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问题收集表

(如需查阅下载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中国保健协会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