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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新税制打通跨境贸易公平“任督二脉”

  • 日期:20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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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淘一件商品,最低交税11.9%。”今日起,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实施,行邮税也同步调整。和原来相比,跨境电商将按照货物征收关税,按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同时取消免征税额(原来有50元以下免征税额),这意味着跨境电商免税时代终结。(4月8日中国新闻网)

        根据税收新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个人年度交易限制为20000元,单次交易限制为2000元,超出限制则按照一般贸易全额征税。虽然在限额内免关税并且税收打折扣,但理论上,海淘一件商品仍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最低得交税11.9%。这意味着原来免税商品彻底消失。

        可以看得出,新税制与此前一刀切行邮税的最大变化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再按行邮税计税,而是转为一定限额内免税,超过限额部分开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但给予一定折扣的减免优惠;直购进口仍按行邮税征收且税率不变,但取消了50元以内的免税门槛。这项政策的推出,意味着部分电商通过“恶意”拆单的小聪明来避税,将失去政策依据。

        曾经,五花八门的逃税和避税,是大量缺乏渠道比较优势,不能以大额下单换取商品定价权的中小跨境电商赖以生存的“利润基础”。新税制施行后,大多数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的商品价格,将因为税种的增加和税率的变化而水涨船高,现有跨境电商将出现一轮优胜劣汰大洗牌。

        事实上,无论是传统的进出口贸易还是线上的海淘,都应该具有同样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和税收制度,特别是在当下“眼下一面是传统外贸寒流阵阵,一面却是跨境电商热浪滚滚”的大环境下,实行跨境电商新税制更彰显公平贸易的原则,既可缩小两者的差异,又能鼓励传统进口企业转型,向电商方向发展,大力促进跨境电商,成为未来驱动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新动力,以补外贸短腿。

        所以,跨境电商新税制既有效堵了电商“恶意”拆单行为,又还了传统贸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大公平,并且对于扩大内需、增强“中国制造”信心都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