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委于2026年3月2日收到您咨询的重点液态二氧化碳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监管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2026年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印发《关于公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的公告》(2026年第7号)公告规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包含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5大类14小类。您公司所运输的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不在此次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中。无需取得准运证。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市监食监发〔2026〕22号)中要求从事重点液态食品目录以外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的相关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可参照本规范要求,做好运输全过程记录。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