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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关于公开征求蛋白酶等9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 日期:2021-04-12
  •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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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蛋白酶等3种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非洲竹芋提取物以及爱德万甜等5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7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邮箱(zqyj@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附件-公开征求蛋白酶等9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pdf

附件 1 拟征求意见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一、蛋白酶等 3 种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序号来源
供体
1.蛋白酶

热解蛋白无氧芽孢杆菌

Anoxybacillus caldiproteolyticus

2.谷氨酰胺酶

地衣芽孢杆菌

Bacillus licheniformis

地衣芽孢杆菌

Bacillus licheniformis

3.木聚糖酶

李氏木霉

Trichoderma reesei

黑曲霉塔宾变种 

Aspergillus niger var. tubingensis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的质量规格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的规定。 

二、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一) 用量及使用范围 

序号名称功能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
1.非洲竹芋提取物食品用香料配制成食品用香精

后用于各类食品(GB2760-2014 表B.1 食品类别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二)质量规格要求 

三、爱德万甜等 5 种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序号名称功能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备注
1.爱德万甜甜味剂14.04碳酸饮料0.006
2.

谷氨酰胺转氨酶

稳定和凝固剂01.02.02风味发酵乳0.3
01.06.01非乳化干酪
3.可得然胶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08.02.01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6.03速溶咖啡
16.03胶原蛋白肠衣
4.辣椒红着色剂08.02.01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5.蔗糖脂肪酸酯乳化剂01.05.01稀奶油2.5

 附件 2 拟征求意见的食品添加剂相关背景材料 

一、蛋白酶 

( 一 ) 背 景 资 料 。 热 解 蛋 白 无 氧 芽 孢 杆 菌 (Anoxybacillus caldiproteolyticus)来源的蛋白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主要用于水解蛋白。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三)审查过程。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其安全性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使用的安全性、技术必要性及国内外允许使用情况等材料进行了审查。经过 2020 年第三次、 第七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出的主要审查意见包括:提供生产用菌种的耐药性和致病性检测报告;提供生产用菌种诱变的诱变剂名称和诱变过程;提供申报资料中菌种的安全性资料是生产菌诱变前还 是诱变后的相关说明、该菌种诱变后传代20代的表型和基因型的稳定性资料;提供该物质原产国批准使用的相关法规证明文件;提供生产用菌种的动物致病性检测报告 等。申报单位补充相关内容后经2021年第二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补充内容符合评审要求,最终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批准”。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专家集中审查讨论,确保了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 

二、谷氨酰胺酶 

(一)背景资料。地衣芽孢杆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 来源的乳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丹麦兽医和食品局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主要用于催化 L-谷氨酰胺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三)审查过程。该物质作为转基因微生物来源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其转基因微生物的安全性经过农业农村部审查通过后,谷氨酰胺酶的安全性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使用的 安全性、技术必要性及国内外允许使用情况等材料进行了 审查。经过2021年第一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 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出的主要审查意见包括:解释说明申报 资料中生产用菌残留检测部分提及的“非选择性培养基”相关内容;补充申报酶制剂的酶活力与工艺必要性部分选择的对照品酶活力的对比数据。申报单位补充相关内容后, 经 2021 年第二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补充内容符合评审要求,最终技术评审结论 为“建议批准”。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审专家集中审查讨论,确保了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

 三、木聚糖酶 

(一)背景资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来 源的乳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 药品管理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主要用于催化木聚糖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三)审查过程。该物质作为转基因微生物来源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其转基因微生物的安全性经过农业农村部审查通过后,木聚糖酶的安全性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使用的安 全性、技术必要性及国内外允许使用情况等材料进行了审 查。经过 2020 年第七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 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出的主要审查意见包括:补充申报产品的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报告,补充申报产品的动物体内微核 或染色体畸变试验报告;补充三批产品中酶活力和生产菌 残留情况的检测报告等。申报单位补充相关内容后,经2021年第二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补充内容符合评审要求,最终技术评审结论为 “建议批准”。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 审专家集中审查讨论,确保了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 

四、非洲竹芋提取物 

(一)背景资料。非洲竹芋提取物申请作为食品用香料新品种。欧盟委员会、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国际食品用香料香精工业组织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 B.1 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审查过程。该物质作为食品用香料新品种,其安全性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使用的安全性、技术必要性及国内外允许使用情况等材料进行了审查。经过2020年第四次、第七次以及2021年第一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出的主要审查意见包括:提供除 FEMA 以外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允许该物质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的法规证明文件原文及中文译文;补充该物质配制成香精后应用的工艺必要性试验等。申报单位补充相关内容后经2021年第二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补充内容符合评审要求,最终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批准”。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专家集中审查讨论,确保了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

 五、爱德万甜 

(一)背景资料。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8号公告批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爱德万甜,作为甜味剂用于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冷冻饮品、复合调味料、固体饮料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碳酸饮料 (食品类别 14.0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非酒精饮料和调味饮料。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5mg/kg bw。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碳酸饮料(食品类别 14.04),改善产品口感,降低产品热量。其质量规格执行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 8号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审查过程。该物质经2021年第一次和第二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申报资料符合评审要求,最终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批准”。

 六、谷氨酰胺转氨酶 

(一)背景资料。谷氨酰胺转氨酶作为稳定和凝固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豆类制品,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 01.02.02)和非熟化干酪(食品类 别 01.06.01)。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剂用于酸奶、天然奶酪和加工奶 酪。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用于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 01.02.02)和非熟化干酪(食品类 别 01.06.01),用于增强乳制品凝胶强度,提高乳蛋白热稳定性。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 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三)审查过程。该物质经2021年第一次和第二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申报资料符合评审要求,最终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批准”。 

七、可得然胶 

(一)背景资料。可得然胶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允许用于熟肉制品、果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调理肉制品(食品类别 8.02.01)、 速溶咖啡(食品类别 14.06.03)和胶原蛋白肠衣(食品类 别 16.0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允许其作为增稠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增稠剂用于调理肉制品(食品类别 08.02.01)、速溶咖啡(食品类别 14.06.03), 改善产品质构;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用于胶原蛋白肠衣 (食品类别 16.03),改善产品品质。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可得然胶》(GB 28304)。

 (三)审查过程。该物质经2021年第一次和第二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申报资料符合评审要求,最终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批准”。

 八、辣椒红 

(一)背景资料。辣椒红作为着色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糖果、糕点、熟肉制品、调味品等食品类别, 本次申请扩大使用量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 (食品类别 08.02.01)。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一般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 08.02.01),改善产品色相和口感。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886.34)。

 (三)审查过程。该物质经2021年第二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申报资料符合评审要求,最终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批准”。

 九、蔗糖脂肪酸酯 

(一)背景资料。蔗糖脂肪酸酯作为乳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调制乳、稀奶油(淡奶油)及其类似品等食品类别, 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稀奶油(食品类别 01.05.01)。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允许其作为乳化剂用于灭菌稀奶油。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乳化剂用于稀奶油(食品类别 01.05.01),改善稀奶油的乳化特性,防止稀奶油凝聚。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1886.27)。 

(三)审查过程。该物质经 2020 年第七次以及 2021 年第一次、第二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评审会审查,评审专家委员会认为申报资料符合评审要求,最终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