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antion.net尊敬的领导你好,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根据GB 14880附录D属于运动营养食品分类号13.05,此产品食品添加剂参照同类型固体饮料类,根据GB 14880饮料类分类号大类是14,根据GB 24154的4.7.1,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可参照GB 2760中相同或相近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只有食品添加剂可以参照添加。关于γ氨基丁酸以及水解蛋黄粉卫计委公告中使用范围都不包括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我想请问一下能否添加到特殊膳食运动营养食品里面?《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年第20号),批准水解蛋黄粉为新资源食品。作为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水解蛋黄粉的使用范围为乳制品、冷冻饮品、豆类制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及其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焙烤食品、饮料类、果冻、油炸食品、膨化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卫生部关于批准γ-氨基丁酸等6种物质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12号),批准γ-氨基丁酸为新资源食品。作为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使用范围:饮料、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糖果、焙烤食品、膨化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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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年 第20号)》,水解蛋黄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的使用范围不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根据原卫生部《关于批准γ-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12号)》,γ-氨基丁酸作为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的使用范围也不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综上,γ-氨基丁酸和水解蛋黄粉作为新资源食品,未被批准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
文章来源:中食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