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各政府监管机构陆续发布了一些食品相关的重要法规和征求意见稿,如《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草案)意见的函》、《关于明确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
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落地法规,中食安信对2022年12月份发布的重点法规、标准以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简单解读,同时对本月发布的食品相关法规标准等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法规标准发布或征求意见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正式发布
指南细化完善了特医食品的产品名称、产品类别、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等13项内容;明确了特医食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应当标示产品名称、特医食品标志和“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提示语等内容,选择标示产品口味、不会误导消费者的图形和已注册商标等,不应标示其他内容;声称方面,不应对产品中的营养素进行功能声称,同时对部分类别特医食品的特殊标识也提出具体要求。
指南虽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但对引导社会规范特医食品标签标识具有积极意义,便于消费者提升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度和辨识力,对特医食品行业的良好发展起着引导作用,指南中对条款的说明和例举通俗易懂,更具实操性。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草案)主要对标准中产品分类及其技术要求等指标进行了修订,包括对产品类别的修订;对原有配方食品在技术要求方面进行了细化;将新批准可以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应用的营养成分进行更新补充;对部分营养素含量要求进行微调和测定方法的更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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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修改了特殊膳食用食品类别,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拆分为两类,与新婴配国标相衔接;婴幼儿辅助食品中新增“其他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细分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新增“营养补充食品”类别,并将其细分为三类;将“运动营养食品”单独列为一类;新增“控制体重用配方食品”、“无麸质/低麸质食品”等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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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确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
GB 2519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标准即将实施,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和生产许可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主要调整了生产许可的分类、变更和包装材料使用的期限。
通知发布后,各企业应按照新标准要求及时变更食品生产许可,在产品包装标签上如实标注干酪原料比例和“再制干酪”或“干酪制品”的名称,严格执行新标准。
四、《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和加强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有效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了不适用《广告法》关于绝对化用语的9种情形,同时明确若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实际情况,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征求意见稿》完善了对广告绝对化用语的监管,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对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发挥着积极作用。各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应做到真实准确、不虚假宣传、不夸大宣传、规避使用绝对化用语,响应市场良好发展、公平发展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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