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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北京就《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 日期:2025-10-02
  •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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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医疗、医保、医药的协同发展和治理理念,深度挖掘和释放区域潜力,完善我区健康产业生态,促进健康消费高质量发展。区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拟通过推出特医食品产业支持政策,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培育特医食品产业,带动我区健康产业的快速、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10月2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cjgjbgs@bjdch.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反馈意见”字样。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67号617食品生产与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科(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反馈意见”字样)。

3.电话:010-64047806

4.登录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dch.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 

附件:

1. 《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docx

2. 关于《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1

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对健康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医疗、医保、医药的协同发展与共同治理,进一步打通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落地渠道,加强医疗机构特医食品规范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营养管理质量,探索拓宽产品新应用场景,现就促进东城区特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完善特医食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健全特医食品相关工作沟通和协调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协同指导医疗机构特医食品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探索创新跨部门联合监管的运作模式和制度设计,不断提升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经营管理水平,维护特医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持续推进特医食品产业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临床营养工作。强化临床营养科建设和临床营养工作。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应按照《营养筛查及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开展营养筛查及评估,规范特医食品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特医食品在提高诊疗效果、促进患者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健全临床营养管理制度体系。医疗机构应当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特医食品供应商评价、进货查验、贮存、销售使用档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临床营养管理组织,由临床营养科负责本机构临床营养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机构特医食品遴选、采购、贮存、临床应用等管理制度,并围绕临床营养专业年度质控工作改进目标,提升临床营养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四)完善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鼓励设立临床营养科的医疗机构将特医食品纳入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现使用全过程规范管理。

(五)推进医疗机构特医食品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选取1-2 家医疗机构作为开展特医食品规范化管理的试点,联合指导医疗机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推进试点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的规范化管理,通过试点树立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并适时推广,加快全区医疗机构特医食品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进度。

二、健全特医食品价费形成机制

(六)做好信息业务编码相关工作。医疗机构使用特医食品临时编码进行费用结算的,提前向医保部门报备,并做好信息业务编码维护。医疗机构应当对经过注册批准的特医食品进行编码收费,方便特医食品的采购、入库、开具和出库销售等收费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公司将特医食品相关费用纳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

 (七)建立特医食品价格机制。医疗机构应当规范特医食品的收费管理及价格公示。探索符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的特医食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强医疗机构特医食品顺畅流通和使用的内生动力。特医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当统筹科学制定产品销售价格方案,在医疗机构、线下门店和线上渠道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理顺价格形成机制,为产品的多渠道顺畅销售打好基础。

三、强化特医食品经营监管体系

(八)推动医疗机构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积极宣贯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医疗机构对依法合规经营食品重要性的法律认识和意识,加快推动以医疗机构为主体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加强对具体负责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的相关部门经办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畅通医疗机构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的途径,探索建立行政许可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或备案速度。对重点医疗机构提供政策指导和点对点定向帮扶,为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经营资质的申请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辅导。

(九)加强医疗机构经营行为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经营特医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指导医疗机构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的使用指导,积极开展信用监管,健全对特医食品质量安全领域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促进特医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推动特医食品标准化建设。严格特医食品质量认证,鼓励头部企业制定更高水平的团体标准;强化标准宣贯与实施监督,引导企业严格按标生产经营,规范产品标签标识;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无标、低标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通过标准化建设,提升特医食品产业整体质量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十一)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以国家级特医食品实验室落地为抓手,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打造医疗健康产业环状带,建设能够满足未来特医健康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环境。深挖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资源优势,搭建院企合作平台,支持落户企业科技创新、产品研发、项目落地及成果转化等,依法依规给予政策支持,加快形成集群效应。创新引进内外资研发、经营主体“绿色通道”,提供全流程服务和集成政策支持。

(十二)探索拓宽产品应用场景。除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等特医食品销售渠道外,积极探索特医食品在受众人群中的推广和使用。推进特医食品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医疗机构等新的应用场所的宣传,普及特医食品在配方注册、生产条件和监管要求等方面的科学性、安全性和严格性,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营养支持协作,提升和满足老年群体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和需求。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提高特医食品科学认知水平,提升和满足重点人群对营养健康的需求,增强特医食品营养支持对群众和重点群体的可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附件2

关于《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起草说明

为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医疗、医保、医药的协同发展和治理理念,深度挖掘和释放区域潜力,完善我区健康产业生态,促进健康消费高质量发展。区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拟通过推出特医食品产业支持政策,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培育特医食品产业,带动我区健康产业的快速、高质量发展。现对起草情况进行说明。

一、起草考虑

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引领下,当前我国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意识不断提升,对健康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日益多元化。特医食品作为大健康产业中极具潜力的细分领域,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肿瘤、代谢性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的持续攀升,以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显著增强,市场需求呈现井喷式增长,行业发展步入快车道。在当前特医食品产业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特医产业的发展仍旧存在制约瓶颈,如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弱,产品结构不合理、政策支撑不健全,入院流通难、产业链协同机制缺失,产业聚集程度低等等,极大的阻碍了产业的发展进程。

基于以上背景,我局系统剖析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全国、北京市及东城区的产业发展现状,深度挖掘其他省、市、区的典型经验与创新实践。重点围绕特医食品在东城区的产业落地路径、生态培育策略以及可持续发展模式展开研究,深入探讨如何通过产业协同、资源整合与政策创新,全面赋能东城区健康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最终形成了《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包含完善特医食品使用管理体系,健全特医食品价费形成机制,强化特医食品经营监管体系,促进特医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四个部分。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一)确定落地医疗机构方式

鼓励设立临床营养科的医疗机构将特医食品纳入医疗机构信息(HIS)系统,实现使用全过程规范管理。

(二)建立特医食品价格机制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特医食品的收费管理及价格公示,探索符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的特医食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强医疗机构特医食品顺畅流通和使用的内生动力。

(三)加强对医疗机构经营特医食品行为的监管

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管理,强化医疗机构使用特医食品的指导。健全对特医食品质量安全领域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加大产业支持力度

打造医疗健康产业环状带,建设能够满足未来特医健康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环境。深挖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资源优势,搭建院企合作平台,支持落户企业科技创新、产品研发、项目落地及成果转化等,依法依规给予政策支持,加快形成集群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