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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虚假宣传适用法规问题

  • 日期:2022-09-24
  •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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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大数据监控系统,检测到本店铺一款产品保健食品,涉及虚假宣传,但是店铺涉嫌商品月销量为0,而且是一个人的小店。是按照《广告法》中的广告费用3~5倍来处罚,还是按《反不正当竞争法》1~20万之间的处罚。这两个法律哪个要更适用一点?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您咨询的情况,需结合具体案情来判定适用。若店铺涉及的虚假宣传是一种商业广告活动(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如电视广告、互联网广告、电梯广告、传统户外广告等),适用《广告法》。在此情形之外的虚假宣传,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