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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代用茶和含茶制品等代茶饮的食品,是否需要标识食品营养标签?

  • 日期:2020-05-27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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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代用茶和含茶制品等代茶饮的食品,是否需要标识食品营养标签?



答: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十五)关于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是指食用量少、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或者单一成分调味品的食品,具体包括:可食用比例较小的食品:茶叶(包括袋泡茶)、胶基糖果、咖啡豆、研磨咖啡粉等。按照该标准问答,代用茶和含茶制品等代茶饮制品属于食用量较小的食品,可以豁免标示营养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