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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关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研究专项课题的招标公告

  • 日期:2018-09-25
  • 来源: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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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关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有关规定,为落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年度制修定计划,受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招标编号:GXTC-1870010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研究专项课题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二、采购内容:

包号

研究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01

山楂、黄精、玉竹、阿胶

150

(1)开展原料来源研究

(2)开展原料安全性研究

(3)开展原料功能性研究

(4)开展原料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5)开展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6)开展原料目录信息列表研究

02

金银花、山茱萸、生地、蜂胶

150

(1)开展原料来源研究

(2)开展原料安全性研究

(3)开展原料功能性研究

(4)开展原料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5)开展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6)开展原料目录信息列表研究

03

苦丁茶、薏苡仁、五味子、桑叶

 

130

(1)开展原料来源研究

(2)开展原料安全性研究

(3)开展原料功能性研究

(4)开展原料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5)开展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6)开展原料目录信息列表研究

04

盐藻及提取物、松花粉、DHA及DHA藻油、共轭亚油酸、蛹虫草(蛹虫草子实体)

180

(1)开展原料来源研究

(2)开展原料安全性研究

(3)开展原料功能性研究

(4)开展原料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5)开展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6)开展原料目录信息列表研究

05

大豆蛋白、乳清蛋白、蚕蛹水解氨基酸、酪蛋白磷酸肽+钙

130

(1)开展原料来源研究

(2)开展原料安全性研究

(3)开展原料功能性研究

(4)开展原料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5)开展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6)开展原料目录信息列表研究

06

1.益生菌:两岐双岐杆菌、长双岐杆菌、短双岐杆菌、青春双岐杆菌、动物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植物乳杆菌、罗伊氏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

2.益生元:异麦芽低聚糖(IMO)、低聚果糖(FOS)、低聚半乳糖(GOS)、低聚木糖(XOS)、低聚乳果糖(LACT)、大豆低聚糖(SOS)、菊粉(Inulin)。

3.益生菌+益生元组合。

260

(1)开展原料来源研究

(2)开展原料安全性研究

(3)开展原料功能性研究

(4)开展原料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5)开展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研究

(6)开展原料目录信息列表研究

注:1)投标人必须针对其所投包中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将一个包拆包投标。

2) 本项目共分为6个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在本项目所投包中最多中标2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能够为开展专项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运行管理规范;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

(3)专项负责人应为1953年(含)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为该专项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专项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包次(不得在多个包次中重复投标),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专项研究组成员应具备所参与项目所需的科研能力和研究经验。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申请作为本专项的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专项投标文件一并报送。

(6)专项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既往承担国家科技项目,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申报。

(9)专项申请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不得转包。

(10)其他曾严重违反国家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11)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2)投标人不得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18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次,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一层会议室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9时30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15号楼

联系人:柳雨时、王进博

电  话:010-66230612、010-6623(0646/0776)

电子信箱:153409131@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韩博、赵吉祥

电    话:010-88354431-752/948

电子信箱:1123820788@qq.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标书费或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