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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台湾地区“食品数字化标签”相关管理要求

  • 日期:2023-10-12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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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62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速推动方便面食品标签简化的建议》)中提到,为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卫健委正在组织开展预包装食品标签数字化的调研与试点工作。9月28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工作动态显示,预包装食品数字化标签试点工作顺利推进,风评中心正组织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拟明确数字化标签的应用。

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数字化标签的推广有望解除传统标签的版面限制,食品企业可以直接全面的向消费者传递食品的营养信息,以帮助消费者作出合理的消费决策。

我国台湾地区有类似于“食品数字化标签”的管理要求,已在预包装食品、即食鲜食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饮料中推广应用,中食安信对其梳理介绍,希望帮助企业及消费者初步了解。

一、应用“食品数字化标签”的类别

1.预包装食品

按照台湾地区《小包装食品免一部标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面积小于20平方厘米时可以采用“数字化标签”的形式。

与GB 7718相似,台湾地区预包装食品标签在面积小于20平方厘米时,可以豁免标示完整的标签内容。根据《规定》,可仅标示“①品名②有效日期③厂商名称及电话号码④原产地信息⑤过敏原等警示语信息”。在文字形式基础上,《规定》提出可以使用“数字化标签”的形式展示除品名和有效日期的内容:配料、净含量、厂商信息、原产地、营养标签、转基因信息、监管机构公告要求注明的事项等。

标签上可以使用“QR Code”或者电子化标示的形式供消费者扫描读取,同时要求在“QR Code”附近标注“扫描此处可获得产品资讯”的类似说明。

包装面积小于20平方厘米的预包装食品,必须以文字体现品名和有效日期。其他可以根据需要的形式自主选择,相对全是文字的方式,使用“数字化标签”可以展现出更多也更完整的产品内容,无需考虑包装版面的限制问题。

2.即食鲜食散装食品

台湾地区强制要求即食鲜食散装食品标注配料、净含量、厂商信息、有效日期等内容。对自愿选择标示的营养标签,允许使用“QR Code”或电子化标示的方式,并附有“扫描此处可获得产品资讯”的类似说明。

“QR Code”的条码可以粘贴在原包装上,对大小没有固定限制。官方建议,企业设计扫码后获取的网页字体大小和字型应清晰识别,没有对其作出进一步要求。

3.现制现售饮料

《连锁饮料便利商店及速食业之现场调制饮料标示规定》要求现制现售的饮料有强制标示信息,如含咖啡因的现制现售饮料需以红黄绿区分咖啡因含量;以茶叶等浓缩液调制的产品,需要标示茶叶原产地(国)等。这些强制标示内容除了以传统的菜单、卡片、标示牌方式之外,自2023年开始官方允许使用“QR Code”或者电子化的方式展示。便利商店或经营企业可以将条码信息展示粘贴在店铺中或杯身上,在店铺展示时,圆形长宽建议不低于10厘米,在杯身圆形长宽建议不低于2厘米。

二、结束语

推广食品数字化标签工作无疑是食品标签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此举可使得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充分互动,减少标签印刷以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考虑到部分老年人群不便扫码获取标签内容,以及违规内容不好保留证据等原因,如何选择展现标签内容及适用的食品类别,还需要多个管理部门宏观探索评估。中食安信希望通过分享台湾地区关于“食品数字化标签”的管理方式帮助大家了解参考,若有相关标签配料进出口合规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