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食品函〔2015〕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经审核,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委食品司,同时提供电子版。
传真:010-52165424
邮箱:zqyj@cfsa.net.cn
附件:拟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金箔.docx
金箔
英文名称:Gold
功能:其他
(一)用量及使用范围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最大使用量(g/kg) | 备 注 |
15.01.01 | 白酒 | 0.02 |
项 目 | 要 求 | 检 验 方 法 |
色泽 | 金色 | 取包装完整的样品一袋,取出内容物于洁净的玻璃器皿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性状。 |
状态 | 粉末或微小薄片 |
项 目 | 指 标 | 检 验 方 法 | |
金,(w)/% | ≥ | 90 | GB/T 15337-2008 |
银,(w)/% | ≤ | 7.0 | GB/T 15337-2008 |
铜,(w)/% | ≤ | 4.0 | GB/T 15337-2008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月14日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