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份国际食品安全动态汇总,由中食安信汇总质检总局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欧盟:
欧盟:噻嗪酮将禁止应用到可食用植物作物中
2017年2月28日,欧盟发布法规(EU)2017/360,考虑到噻嗪酮在加工条件下会代谢为苯胺,苯胺为致癌物质,因此修改其应用条件,噻嗪酮将禁止应用到可食用植物作物中。各成员国最晚在2017年6月21日撤回含噻嗪酮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书,对噻嗪酮在植物作物中的残留宽限期截止到2018年6月21日。
欧盟通报修订化妆品标准
2017年3月8日欧盟通报修订化妆品标准(EC)No1223/2009(G/TBT/N/EU/458)。通报内容规定化妆品中使用花生油、花生油提取物、花生油衍生物中花生蛋白质最大含量为0.5ppm(单位),以及所含水解麸蛋白多肽最大单位为3.5千道尔顿(重量单位)。通报内容预计采纳日期为2017年第3季度;通报内容评价建议截止日期为通报发布之日起60天。
欧盟修订食品中汞化合物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
欧洲食品委员会3月29日颁布G/SPS/N/EU/204号条例,修订食品中汞化合物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主要内容包括:修订汞化物在巴西坚果、腰果、山核桃、咖啡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如下:
美国:
美国发布茶叶中吡丙醚残留限量
2016年2月22日,美国环境保护署发布法规,将茶叶中吡丙醚残留限量由以前的0.02ppm增至15ppm。法规号为EPA-HQ-OPP-2011-1012 FRL-9941-38,该项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美更新肉禽蛋产品中允许使用配料名单
2017年3月14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暑(FSIS)发布更新肉禽蛋产品中允许使用配料名单(7120.1修订40)指令。目的是要求检查人员(IPP)及时掌握肉禽蛋制品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配料情况。同时,列出了允许使用“在线再加工”(OLR)和“离线再加工”OFLR)抗菌操作系统名单。取消2017年1月9日发布的“生产肉禽蛋制品中允许使用配料清单”(FSIS指令7120.1修订39)。
美国修订解毒喹等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3月22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一则最终条例,修订了解毒喹、溴氰虫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7年3月22日前提交。具体限量如下:
美国发布了水产品进口监控计划
2017年3月17日,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渔业部门发布了水产品进口监控计划(SIMP),旨在制定关于进口水产品时应该提供的报告及记录方面的要求,以防止非法、未经申请和不受管制(IUU)捕捞及与描述不符的水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加拿大:
加拿大允许添加剂转谷氨酰胺酶在预包装分割肉等产品中使用
2017年2月28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1037/Add.1通报,允许转谷氨酰胺酶作为添加剂在预包装分割肉等产品中使用,使用最大限量应符合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并要求在产品标签中予以标示。
加拿大确定唑草酮等的最大残留限量
3月14日,加拿大发布G/SPS/N/CAN/1085/Add.1,G/SPS/N/CAN/1086/Add.1,G/SPS/N/CAN/1087/Add.1和G/SPS/N/CAN/1089/Add.1通报,确定野生树霉中唑草酮(carfentrazone-ethyl)最大残留限量为0.01ppm;确定甜菜根中氟唑菌苯胺(penflufen)最大残留限量为0.01ppm;确定蜂蜜中氟氯苯菊酯(flumethrine)最大残留限量为0.0032ppm;确定豆类产品中腈菌唑(Myclobutanil)最大残留限量为0.1ppm。
澳新:
澳大利亚新增进口食品清关申报栏目
2017年3月10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公告(21-2017):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新增进口食品清关申报“ZAAC”类别。有关“ZAAC”类别相关信息,进口申报系统(ICS)栏目中的申报类别内容有专门介绍。“ZAAC”不属于“非货物清关(NCCC)”或批准的“商品自动处理(AEPCOMM)”申报类别,是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特定情况下启用的申报类别。
澳大利亚修订澳新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2017年3月22日,澳大利亚农兽药管理局(apvma)发布2017年第3号公报,修订部分食品中13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涉及农药包括 :阿维菌素(Abamectin)、啶虫脒(Acetamiprid)、啶酰菌胺(Boscalid)等。部分修订限量见下表:
澳大利亚加强虾产品进口检验措施
2017年3月21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DAWR)通告(23-2017):自澳大利亚当地时间3月22日零点起,所有到港进口生虾制品,包括裹面包屑产品(breaded)、去头虾制品(battered)、碎虾制品(crumbed),不论原产地及装船日期,检查比例将由原来的25%提高到100%。进口商如不愿接受检查,可选择转口贸易方式。干扰进口货物查验工作将受相关法律处罚。
澳大利亚修订了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2017年3月21日,澳大利亚农兽药局(APVMA)发布了2017年第6号官方通报,对澳新标准法典中的表20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异丙甲草胺、拿草特等19种农兽药在部分商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删除了氟啶酰菌胺、霜霉威等3种农兽药在部分商品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MRL),部分修订情况如下:
澳大利亚修订出口食品农产品植检证书格式
3月23日,澳大利亚发布G/SPS/N/AUS/418通报,修订出口食品农产品植检证书格式,新的出口食品农产品植检证书格式自2017年4月10日实施。
日本:
日本禁止从美国田纳西州林肯郡等进口禽肉及禽类产品
2017年3月6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通知,因美国田纳西州林肯郡发生高致病性H7禽流感,以及斯康辛州Barron County发生低致病性H5禽流感,日本即时禁止上述地区的禽肉及禽类产品(包括禽蛋)进口。
日本修订食品中农兽残等的检测方法
2017年3月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306第5号通知,修订食品中农兽残和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方法。具体修订情况如下:1. 第二章中农产品和畜产品的品目和分析对象化合物做部分更改,对农产品中2,4-D、2,4-DB和调果酸检测方法做了更改。2. 废除了“吡氟禾草灵试验方法”。3. 在第三章中增加以下几种检测方法:畜产品、水产品中的2,4-D、2,4-DB和调果酸检测方法、农产品中盐酸杀螨脒的检测方法、农产品中苯丙咪嗪的检测方法。
日本禁止从马来西亚进口禽肉
2017年3月9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通知,因马来西亚爆发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日本即时禁止马来西亚的禽肉及禽类产品的进口。
日本修订畜禽和水产品中蝇毒磷的检测方法
3月22日,日本劳动厚生省发布通报,修订畜禽和水产品中蝇毒磷的检测方法。该方法用酸化的丙酮和正己烷提取,然后用正己烷萃取,通过多孔硅藻土柱和脱脂氨基酸三甲硅烷基丙基硅胶/乙二胺-N-丙基硅烷化硅胶净化分层微型柱净化,用气相色谱-火焰光度检测器(GC-FPD(P))定量,并用气相色谱质量分析仪(GC-MS)确认,该方法适用于牛肉及其脂肪、牛肝、牛肾、鸡肉、牛奶、鸡蛋、蜂蜜、鱼、虾、蛤等产品。
日本废除对我国莲藕的进口检查处理措施
2017年3月2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329第1号公告,废除2001年3月7日发布的食监发第37号公告要求对我国莲藕实施的进口检查处理措施,纳入正常的监控系统。
韩国:
韩国发布对保健食品功能宣传夸大或不实专项检查结果
2017年2月28日,韩国食药部(KFDA)发布对保健食品功能宣传夸大或不实专项检查结果。检查发现有5例违反了保健食品功能宣传要求,不合格产品涉及干燥酵母粉、婴儿保健食品和膳食用维生素等。目前,韩国已对2个销售企业和3个生产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韩国在农产品中使用农药残留肯定列表制度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KFDA)3月9日发布公告,将使用农药残留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PLS)。其中,热带水果和坚果类食品已在2016年12月31日起开始运行该PLS制度,2018年12月将在所有农产品上推行。PLS制度规定,除标准中规定的允许使用的农药残留之外,其他所有物质在农产品中的使用限量都为0.01mg/kg。
韩国修订进口水产品检验的规定
3月17日韩国食药部网站消息,韩国食药部(KFDA)3月7日发布2017-114号公告,修订进口水产品检验的规定。修改内容包括:简化进口水产品检验程序,省略部分进口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修订含水产品方便食品的标准及规格;加强对已注册的境外水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根据国内外水产品养殖用药情况,调整进口水产品检验的农残项目;调整对进口水产品进行麻痹毒素和放射性检查的水产品品种。
韩国修订功能性化妆品审查规定
2017年3月21日,韩国食药部(KFDA)发布2017年第138号公告,修订《功能性化妆品审查规定》。对于过敏性皮肤适用的功能性化妆品,修订了功效性评价方法和评价提交材料,修订功能性化妆品允许添加的香味剂和保护剂成分;新增染发剂中乙醇酸及其盐成分含量的检测方法;修订了“原料”、“医药原料成分”术语定义。
香港:
香港禁止从西班牙等地区进口禽肉及禽类产品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3月6日宣布,因应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指西班牙巴塞隆拿省发生高致病性H5N8禽流感、美国当局通报指该国田纳西州林肯郡发生高致病性H7禽流感和威斯康辛州Barron County发生低致病性H5禽流感,中心即时禁止上述地区的禽肉及禽类产品(包括禽蛋)进口,以保障香港公众健康。
香港禁止从马来西亚进口禽肉及禽类产品
2017年3月9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宣布,因应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指马来西亚吉兰丹州哥打巴鲁爆发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中心即时禁止该区的禽肉及禽类产品(包括禽蛋)进口,以保障本港公众健康。中心发言人说,本港去年从马来西亚进口约26吨冷藏禽肉和14万只禽蛋。发言人说:“中心已就事件联络马来西亚当局,并会继续密切留意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发出关于爆发禽流感的消息,采取适当行动。”
香港解除从四川绵竹进口食用家禽及禽产品的禁令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品安全中心3月14日发布消息,称四川省德阳绵竹市早前的禽流感事件已得到解决。食物安全中心解除从该地区进口食用家禽及禽产品(包括禽蛋)到香港的禁令,自2017年3月14日起生效。
香港公布《2016年食物事故回顾》
3月15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公布《2016年食物事故回顾》,2016年,食环署共收到约1400起食品安全事件和450起因未标示致敏原的召回事件,和2015年度基本持平。同时,食环署在2016年共发出了32则业界警报、183则食物事故报道及42则新闻公报。事故主要涉及危害类型包括微生物(例如李斯特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化学物(例如使用未经许可/过量的防腐剂、未有标示致敏物)及物理(例如异物)危害,半数以上个案与微生物危害有关。食环署认为,2016年度最重要的食品安全事件有3个:一是内地输港大闸蟹被检出含有二噁英;二是内地输港活猪检出违禁兽药沙丁胺醇;三是香港出口澳门月饼检出黄曲霉毒素。
其他:
印度修订甜味剂食品安全标准
2017年3月1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局(FSSAI)发布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法规)修正案条例,修订2.8甜味剂包括蜂蜜的部分内容,修订了甘蔗粗糖或粗砂糖、糖精钠(食品级)和糖精钙(食品级)的理化指标、卫生标准、标签及检验方法等。
瑞士实施新海产品进口条例 加强进口管控
中国水产养殖网2017年3月4日讯,据Intrafish2月28日报道:3月1日起瑞士实施新海产品进口条例,确保进口产品属于合法商品。所有进口海产品被列入附录一,将在3月1日起按新条例实施。所有进口海产品必须在联邦食品安全和兽医办公室(FSVO)注册,并接受相关文件检查。被列入附录二的进口商品将不强制实施该办法。
牙买加发布白糖质量标准规范
2017年3月14日,牙买加发布G/TBT/N/JAM/55通报,发布白糖质量标准规范,本标准规定了装在容器内干法制粒白砂糖的要求,主要规定品质、色泽、分类及产品取样和检测方法等要求。拟生效日期为2017年4月29日。
印度发布了关于进口食品法规的官方通报
2017年3月20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了关于进口食品法规的官方通报,这项法规中主要规定了进口食品通关程序、进口商许可,进口食品贮存、检查、抽样和实验室检验的要求,以及食品主管部门的通关要求、为特殊目的进口食品的通关要求及进口食品的禁限制条款等。同时还提出了实施基于进口食品抽样的风险计划。该法规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