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护民生”为中心,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和行风建设工作要求,围绕“保安全”“反欺诈”两个主题,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计量、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欺诈、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条款)、民生反垄断等八个领域的违法行为,全面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今年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相关违法案件2993件,56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洪某某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前期,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自2023年8月至案发,当事人通过线上微信群及在线下组织分享会等形式宣传推广“**太岁生命1号”和“**太岁生命2号”产品。当事人在对涉案产品进行推广时,宣称涉案产品具有“促进DNA合成、促进抗体产生”、“加速人体伤口愈合”、“修复受损细胞”、“提高免疫B、T细胞”、“防止白内障”、“提高免疫功能”、“抑制癌细胞转移”等功效,上述宣传内容为当事人为了推销涉案产品而虚构的话术,并无科学依据。上述两款产品外包装均标识有“本品为食品,非保健品及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文字内容,系普通预包装食品,不具有任何疾病治疗功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推销产品的对象主要为老年消费者。老年消费群体患有基础病的比例相对较高,对健康关注比其他消费群体更高,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和误导。当事人对普通食品的功效作虚假宣传,可能造成老年消费者因未及时接受正确治疗而贻误病情。市场监管部门对“造噱头”“伪养生”等虚假宣传行为坚持重拳出击,切实保护老年消费群体的合法利益,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警示震慑不法商家、引导行业自律的同时,加大食品、药品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理性消费、科学养生的观念。 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普通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案
前期,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自2023年9月20日至案发,当事人在自有微信小程序“**堂”上发布“***青梨罗汉果固体饮料”的食品广告,广告内容含有“有效解决十大亚健康疾病:1、鼻炎;2、过敏;3、哮喘;4、咽喉炎;5、口腔溃疡;6、呼吸道疾病;7、肺部小结节;8、体质差免疫力低下;9、肺弱导致的各种症状;10、便秘”“远离病毒、全民护肺、提升人体免疫力、老人孩子都爱喝”等涉及疾病治疗和保健功能的表述。经查涉案食品系普通食品,上述广告由当事人自行制作、发布。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删除了涉案广告宣传用语。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自身的健康,一些不法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对自身健康的关注,通过广告宣传等方式将食品包装成“神药”,以此混淆概念,从中渔利。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净化网络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