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关于阿根廷鲜食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根廷鲜食柑橘进口。现将进口阿根廷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8日
部分附件
进口阿根廷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关于阿根廷鲜食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柑橘(以下简称“柑橘”),包括桔及其杂交种(Citrus reticulata and its hybrids)、橙(Citrus sinensis)、葡萄柚(Citrus paradisi)及柠檬(Citrus limon)。
三、允许的产地
阿根廷柑橘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和检疫处理设施
输华柑橘果园、包装厂及处理设施均须由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下属的国家农业食品卫生质量局(以下简称“SENASA”)批准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审核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需包括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注册名单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由SENASA向GACC提供。获得批准注册的名单可在GACC网站上查询。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南美按实蝇Anastrepha fraterculus Wiedemann;
2.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Wiedemann;
3.柑桔扁软蚧Coccus perlatus Cockerel;
4.橄榄片盾蚧Parlatoria oleae Bellio;
5.柑桔澳洲痂囊腔菌Elsinoe australis Bitancourt & Jenkins;
6.柑桔溃疡病菌B型Xanthomonas axonopodis pv. citri Vauterin (type B);
7.柑桔鳞片病毒Citrus psorosis virus;
8.柑桔疯病菌Citrus Leprosis rhabdovirus;
9.柑桔顽固病菌Spiroplasma citri;
10.柑桔枯萎病菌Citrus blight disease(declinamiento或fruta bol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