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辐照技术是于20世纪发展起来的一种灭菌保鲜技术,其通过对食品进行加工处理,达到杀虫、杀菌、抑制生理过程、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持营养品质及风味、延长货架期的目的。经过多年的研究,现已经在世界各国中的得到广泛认可。中食安信主要对欧盟辐照食品的管理进行法规梳理如下:
欧盟早在1978年就制定了向消费者出售辐照食品的标签指令(79/112/EEC),目前该指令已经被现行的(EU) No 1169/2011替代;针对辐照食品管理主要有两个指令,一个是框架指令1999/2/EC;一个是实施指令1999/3/EC。
1.标签要求
(EU) No 1169/2011中要求,辐照食品需要在标签上标明,经辐照的任何配料需在配料里说明。标明“irradiated/辐照的或treated with ionising radiation/电离辐射处理的”。
2.基本要求
框架指令1999/2/EC规定,辐照是利用高能电离辐射对食物进行物理处理的过程,不适用于:在规定的范围内暴露于测量或检查装置的电离辐射食品;以及在医学监督下为需要无菌饮食患者制备的食品。其只能用于以下目的:
(1)通过杀死致病微生物来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
(2)延缓或防止食物腐烂,杀死腐烂的生物,减少食物的腐烂;
(3)减少因早熟、发芽或发芽引起的食物损失;
(4)清除食品中对植物或者植物产品有害的微生物。
3.剂量规定
实施指令1999/3/EC是按照框架指令1999/2/EC第4(1)(2)条相关规定,分阶段确定并建立辐照食品和食品配料清。其中干香草、香料和蔬菜调味料经常被有害健康的生物及其代谢物污染;而这些污染的残留物具有潜藏的毒性,不能再使用环氧乙烷等熏蒸剂进行处理,而电离辐照处理是一种有效的替代方式,并已被食品科学委员会接受。因此,1999/3/EC附件提供了可能被辐照的食品的初始清单,即干香草、香料和蔬菜调味料,最大平均吸收辐射剂量为10kGy。
除了1999/3/EC以外,还根据指令1999/2/EC第4条第(6)款的规定,建立欧盟成员国授权的辐照食品和食品配料清单,现行版本为2009/C283/02,该清单在欧盟清单公布之前有效。目前该清单主要包含29种产品在7个成员国(比利时、捷克、法国、意大利、荷兰、波兰和英国)的辐照剂量要求。该29种产品主要涉及以下产品类别:
(1)水果和蔬菜(包括根菜类);
(2)谷物、谷物片、米粉;
(3)香料,调味品;
(4)鱼,贝类;
(5)新鲜肉类,家禽,蛙腿;
(6)乳品类;
(7)阿拉伯胶、酪蛋白/酪蛋白酸盐、蛋清;
(8)血液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