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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定期维护清洗餐饮服务设施设备逾期未改正案

  • 日期:2018-04-06
  • 来源:食品药品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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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期维护清洗餐饮服务设施设备逾期未改正案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食药监食罚〔2017〕17号

  当事人:××幼儿园

  地址:(办学许可证注册地址)

  《××办学许可证》:×××××××

  负责人:李××性别:女职务:园长

  违法事实:

  2016年9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正在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厨房内抽油烟机上布满了黑色的油渍,厨房内餐饮具保洁柜里发现5粒老鼠屎,厨房的冰柜下层内结了5cm厚一层冰。我局执法人员当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未定期维护清洗餐饮服务设施设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改正期限为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21日。

  2016年10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厨房内有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洗碗,厨房中央的桌上有一锅煮好的白粥,抽油烟机上沾满黑色的油渍,厨房内标识为"成人消毒柜"内壁发现已经生锈及6粒老鼠屎,食品贮存柜内发现一只死了的蟑螂,冰箱里下层已经结了5.5cm一层冰。

  相关证据:

  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和种类:

  你单位未定期维护清洗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经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检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末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应当给予你单位行政处罚。鉴于你幼儿园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对违法行为认真及时改正,未发现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的情形,我局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17年1月16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食药监食罚告〔2017〕17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5000元整。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章)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