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一直出口很多产品到国外去,每批也都有检验报告,报关单之类的文件,包装上面的文字都是外文,配料表,什么资料都有,现在有国内的客户看到,想直接在国内销售,应该怎么做是合规的,是直接销售?还是在袋子上加贴不干胶,按照国内销售的标准,比如7718等法规,显示品名、配料、生产标准、生产企业之类的内容?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4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有关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请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