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罐头加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定《焙烤用黄桃罐头》、《金枪鱼罐头》、《酸奶黄桃罐头》三项团体标准的负责起草单位和负责起草人。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明细见附件1。
一、申请标准制、修订项目起草单位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与该标准相关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设备应用以及教育教学等工作领域;
2.技术实力强,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各项工作;
3.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行业标准本着“谁制定,谁受益;谁参与,谁共享”的原则,根据《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团体标准收费说明》,将对各参与起草单位收取相应经费。
二、参与起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标准制修订并做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将在标准前言署上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
2、标准制修订后,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3、参与标准制修订,将优先获得中国罐头工业协会负责各重要标准会议资料及相关信息;
三、参与起草单位将承担以下义务:
1、服从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制修定标准的各阶段任务;
2、保证标准技术指标的先进性、科学性;
3、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充分发表意见,保证该标准的成熟性。
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于规范市场秩序,遏制不良竞争,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也十分重要,希望各单位积极参与。
申请单位请填写《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回执)》(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回执发至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文津国际公寓
联系人:晁曦15010420391
仇凯13641223374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