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讯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一批和第二批委文件的决定

  • 日期:2017-01-16
  • 来源:国家卫计委
  • 阅读:355340
  • 手机看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一批委文件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对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原人口计生委及上述3部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以下简称委文件)进行分批清理。经清理,决定对于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的,或者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有新的规定的,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的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一批20份委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一批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目录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29日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一批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目录(食品相关)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食品发﹝2013﹞18号) 
  2.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3﹞38号)  
  3.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4﹞81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二批委文件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对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原人口计生委及上述3部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以下简称委文件)进行分批清理。

经清理,我委决定,对于那些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的,或者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有新的规定的,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的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二批48件委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二批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目录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11月4日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二批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目录(食品相关)

1. 卫生部关于颁发《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试行)的通知((85)卫防字第78号)

2. 卫生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辐照苹果卫生标准》的通知((88)卫防字第83号)

3. 卫生部关于颁发《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等13个食品卫生标准的通知(卫监字(89)第23号)

4.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1999〕第150号)

5.卫生部关于实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56号)

6. 卫生部关于印发《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80号)

7. 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72号)

8.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的通知(卫政法发〔2009〕54号)

9. 卫生部关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的批复(卫监督发〔2010〕18号)

10. 卫生部关于印发《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76号)

11.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17号)

12.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通知(卫监督发 (2012) 75号)

13. 卫生部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77号)

14.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81号)

15.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宣传贯彻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