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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拿消费者当猴耍?统一因“开盖有奖”骗局被罚6万元!

  • 日期:2021-07-15
  • 来源:食品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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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统一商贸(昆山)有限公司因违法有奖销售行为及其从属被罚款 6 万元,决定文书号滨市监处字〔2021〕00144 号,处罚单位为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后,相关信息登上微博热搜。
如今,“开盖有奖”在很多饮料瓶上都能看到,这种销售行为可能藏有什么猫腻?标明的中奖率达不到,是企业算术不好,还是玩不起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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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盖有奖竟是骗局?统一已不是初犯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 年 2 月 25 日,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滨海大润发超市销售的 450ml 的统一鲜橙多(橙汁饮料)(以下简称 " 鲜橙多 ")瓶身上宣传的 " 开盖扫码赢千元大礼 " 有奖销售活动影响消费者抽奖、兑换,是骗人的,要求监管部门查处。


经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 开盖扫码赢千元大礼 " 有奖销售活动举办方为统一商贸(昆山)有限公司,该公司举办的用手机微信扫描鲜橙多瓶盖内的二维码获得应援值与实际不符,抽奖无法计算出相应的中奖概率。
对此,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统一商贸(昆山)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 " 开盖扫码赢千元大礼 " 有奖销售活动,并决定处以罚款 6 万元。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统一商贸(昆山)有限公司首次因违法有奖销售行为被罚。
2018 年 9 月,统一商贸(昆山)有限公司还曾因在举办的 " 喝番茄汁红运‘番番’ " 有奖销售活动中对有奖销售所设奖的兑奖时间信息不一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项 " 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的规定,被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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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再来一瓶”到“开盖扫码”
其实,“揭盖有奖”是饮料企业夏日促销的主要手段之一。拧开饮料后的“再来一瓶”也让很多消费者印象深刻,现在“再来一瓶”基本上被二维码替代,本应简简单单的兑换也变成了消费者需要扫码关注后再查看获奖信息。
那么,谁是市场上第一个玩“再来一瓶”活动的厂家呢?他就是现在已经成功跻身世界五百强的青岛啤酒。
当时青岛啤酒所面临的市场压力巨大,随时都有可能被淘汰出局。“再来一瓶”的活动,吸引了大量怀有新奇心的消费者前去疯狂购买青岛啤酒,销量一下子就从低谷来到了巅峰,一时间风光无限。
“再来一瓶”活动的成功,让当时的其他饮料厂家也纷纷效仿。比如康师傅冰红茶,因为高达20%的中奖率,迅速成为国民心中的熟知品牌。

但很快我们发现,“再来一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瓶盖上的二维码,要求消费者去扫码查看中奖与否,这主要是由于假冒的瓶盖数激增。
例如有一年,红牛在市场上投放1200万瓶中奖饮品,不过最后却收到2000万个中奖瓶盖。多出来的中奖瓶盖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一些不法分子提前知道了商家的活动,然后联系瓶盖的生产厂商,开始生产假的中奖瓶盖,有人甚至靠此牟利千万元。

扫码中奖的概率低到忽略不计,从统一鲜橙多被罚这件事,我们也能一窥行业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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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企业算术不好,还是玩不起装糊涂?
对于企业的行为,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李斌认为,已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面有规定,如果是有奖销售,应当明确中奖概率、开奖方式、奖品及奖金。商家的中奖信息、中奖概率以及计算方法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可能就会产生超过本身需要盲目购买鲜橙多的情况,而消费者的目的不是为了饮用,而是为了打开瓶盖之后扫码获得千元大奖,希望碰一碰运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可能就诱导了消费。”
李斌认为,碰到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和工商管理部门投诉,积极维权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目前的情况下,能够援引的法律规定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里面有知情权的内容,包括商品信息、中奖概率一系列跟消费者实质性做出购买决定相关的重要信息,消费者都有权知道,经营者有信息披露的义务。但是目前真正从个体上追究责任,能够实现维权的收益也很低,行政处罚对规范商家的行为是最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