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中针对“生乳”的限量是否仅适用于直接食用的“生乳”,作为食品原料的“生乳”是否也需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食用农产品)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因此,对于供于食用和作为食品原料的生乳,应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