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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特殊食品电话通知的审评意见补充材料,应注意什么?

  • 日期:2025-12-13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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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电话通知的审评意见补充材料,应注意什么?

①请申请人将中心审评部门电话通知审评意见的补充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C座,联系方式填写审评部门电话并在邮件外包装注明“电话意见”。

②应将电话补充材料的受理编号标示在申请资料首页的明显位置。特医电话补正资料递交份数与补正份数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