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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即食海参属于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还是属于食品?

  • 日期:2023-03-24
  •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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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即食海参属于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还是属于食品?如果属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将散装即食海参装袋封装销售,应该注意什么?如果属于食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您好!一、《水产行业标准即食海参》(SC/T 3308-2014 )明确,未调味即食海参为原料经清洗、去脏、发制、杀菌或冷冻等工序制成的产品;调味即食海参为原料经清洗、去脏、发制、入味、烘干、杀菌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二、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不包含发制、杀菌、入味等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