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胶囊类普通食品进口检验监管工作,统一海关执法,经总署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胶囊类普通食品是指未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或备案,将普通食品用胶囊包裹,食用时胶囊随内容物一起吞食,或食用时剪开胶囊,挤出内容物食用的食品。胶囊由明胶、甘油、水为原料制成。
二、允许胶囊类普通食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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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关要加强进口胶囊类普通食品检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并向总署业务主管部门反馈。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办公厅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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