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GB 25596-2025)附录中规定了可用于相应产品中的氨基酸名单及化合物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1号)中规定了氨基酸的化学名称、分子式等具体要求。 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在添加氨基酸时,其氨基酸种类及化合物来源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其质量规格应符合上述公告和/或相应标准和/或有关规定。 GB 10767-2021中未对氨基酸做出相应规定,因此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应添加氨基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