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2024年食物内防腐剂(修订)规例》(2024年第130号法律公告)(以下简称“《修订规例》”)正式刊宪,此次修订针对香港地区现行的第132BD章《食物内防腐剂规例》展开。《修订规例》将于本月30日正式生效,并且设定了为期2年的过渡期,该过渡期自本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29日结束。
《修订规例》主要以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为骨干,以内地和其他香港主要食品贸易伙伴所采用的标准辅助参考。《修订规例》对“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定义及清单进行了更新,同时更新了食品分类系统并豁免了对特殊医用食品的管理。
1.实施日期问题
《修订规例》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9月30日面向各方征求意见,在历经两次会议深入研讨后,于2024 年10月10日正式刊宪。随后在2024年10月16日提交至立法会,开启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并于2024年11月13日顺利完成审议流程。
在《修订规例》正式生效后的两年过渡期间,产品只要符合新旧规例中的任意一种要求,即视为合规。不过需要着重注意:(1)每一款产品仅能遵循新规例要求或者旧规例要求中的一种,不可同时参照新旧两种规例来执行;(2)在过渡期结束后,务必确保产品全面符合《修订规例》的各项规定内容,因此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这两年的过渡时间,完成市场上产品的更新换代工作,以适应新规要求。
2.更新相应定义及准许清单
(1)更新食物定义,将特殊医用食品排除《修订规例》规管范畴。
(2)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定义更新“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定义,对《修订规例》所规制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数量进行了扩充,由32种扩充至58种,其中24种是一般可在食物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需按照优良制造规范(GMP)原则使用,该清单由《修订规例》附表1B所列明,同时紧接附表1C规定了按GMP使用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
(3)在现有第132 BD章《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的基础上,《修订规例》更新了附表1 可含食物添加剂的食物及在每个情况下食物添加剂的种类及分量,该部分对“添加剂——食物”对应的组合进行了调整,分别以食物类别编号,食物分类,准许的添加剂,准许最高含量及特别备注进行规定。
3.配套使用指引发布情况
2024年11月,食物安全中心组织第三次会议,就《修订规例》配套的使用指引草稿进行讨论。使用指引中对《修订规例》里涉及的其中主要涉及到新的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的使用条件、食物分类系统及《修订规例》正式实施后遇到的常见问题。
指引对《修订规例》中的整体结构,带入原则等进行了解读,同时为配套新的食品分类系统,将对某些食物分类及其硒分类提供具体且详细的阐述资料,以便食品企业判定自己产品所适用的食品类别。
4.检测方法问题
对防腐剂和抗氧化剂检测标准方面的问题,食品企业可以参考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技术会议中的讨论内容,其中介绍了《修订规例》所涵盖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相关信息,包括可供参考的分析方法、方法选择的标准,以及实验室方法确认的选择指南等内容。
非GMP添加剂参考测试方法
GMP添加剂参考测试方法
食品企业需注意,会议中资料提及虽然一些低风险的食物添加剂(如GMP)很少抽检,但进口商/制造企业可能会被要求提供所添加混合物的资料。建议企业提前做好合理把控。
自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拟调整第132BD章《食物内防腐剂规例》要求开始已历经1年多时间,此次修订幅度较大,其过渡期从征求意见初始设定的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此前,食物安全中心曾表示会在《修订规例》正式生效前更新使用指引,预计正式版的使用指引将在近期推出。中食安信会持续跟进相关配套文件的发布动态,建议向香港出口食品的企业及时掌握相应法例的变更情况,妥善完成产品的更新换代工作,以确保满足香港市场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