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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关于公开征求α-淀粉酶等7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 日期:2020-09-27
  •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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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α-淀粉酶等2种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二氧化硅等4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以及食品营养强化剂6S-5-甲基四氢叶酸钙扩大使用范围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邮箱(zqyj@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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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解读材料 

一、α-淀粉酶

( 一) 背景资料。地衣芽孢杆菌( Bacillus licheniformis)来源的α-淀粉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谷物加工和酒精生产等,液化不溶性的淀粉分子、加速淀粉颗粒转化为可发酵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二、乳糖酶

( 一) 背景资料。枯草芽孢杆菌( Bacillus subtilis)来源的乳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乳制品加工,催化乳糖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三、二氧化硅

(一)背景资料。二氧化硅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允许用于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原粮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仅限豆腐花粉食品类别 04.04.01.05。欧盟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允许其作为抗结剂用于类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抗结剂用于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仅限豆腐花粉)(食品类别 04.04.01.05),防止产品结块。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GB 25576)。

四、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

(一)背景资料。海藻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允许用于稀奶油、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仅限13月龄-10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产品)(食品类别 13.05)。欧盟委员会允许其作为增稠剂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增稠剂用于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仅限13月龄-10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产品)(食品类别13.05),作为氨基酸基质的稳定剂。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 1886.243

五、可得然胶

(一)背景资料。可得然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方便米面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粉圆(食品类别 06.05.02.04)和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食品类别 16.07)。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允许其作为增稠剂用于淀粉制品等食品类别。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增稠剂用于粉圆(食品类别 06.05.02.04)和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食品类别 16.07),改善产品质构。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可得然胶》( GB 28304)。

六、罗望子多糖胶

(一)背景资料。罗望子多糖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果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果酱(食品类别 04.01.02.05)、果糕类(食品类别 04.01.02.08.05)和果蔬汁(浆)类饮料(食品类别 14.02.03。日本厚生劳动省、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允许其作为增稠剂用于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增稠剂用于果酱( 食品类别 04.01.02.05 )、果糕类( 食品类别 04.01.02.08.05)和果蔬汁(浆)类饮料(食品类别 14.02.03),改善产品质构。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望子多糖胶》( GB 1886.106)。

七、6S-5-甲基四氢叶酸钙

(一)背景资料。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 年第 13 号公告批准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6S-5- 甲基四氢叶酸钙,作为叶酸的化合物来源,已批准用 于调制乳、调制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除 13.01~13.04 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仅限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运动营养食品)(食品类别 13.05),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GB 3160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中关于叶酸的规定。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增加食品中叶酸含量。其质量规格执行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13号公告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