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
广西市场监管部门贴近民生热点
持续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
截至6月30日
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03件
为发挥震慑作用
广西市场监管局近日选取一批
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
以进一步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1.桂林市漓江酒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件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桂林市漓江酒业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某产品包装上标注“人民大会堂指定用酒”,在其交易型网站“公司介绍”页面发布“人民大会堂指定用酒”荣誉证书和牌匾照片,对商品从未获得的荣誉作虚假宣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4月,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桂林市漓江酒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西林县“纯得恒土特产店”违法广告案件
百色市西林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纯得恒土特产店”在某电商平台发布多条含有“野生”“原生态纯天然”等内容的广告,涉及野生百部、野生三叶青、野生鸡血藤等野生保护植物,经调查实际是当事人向广西乐业县、西林县以及云南罗平县的种植基地采购的中草药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5年1月,百色市西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纯得恒土特产店”作出行政处罚。
3.富川生命之源保健食品商行违法广告案件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富川生命之源保健食品商行未经审查擅自发布某保健食品广告,含有“高血压消失达84% 糖尿病消失达75%”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5年1月,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富川生命之源保健食品商行作出行政处罚。
4.广西广播电视台违法广告案件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广西广播电视台发布的一般食品类广告,宣称有“减掉老三高,降胆固醇,消脂肪肝”等功效,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误导消费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5年4月,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广西广播电视台作出行政处罚。
5.河池市金城江区胃芙舒贸易商行违法广告案件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河池市金城江区胃芙舒贸易商行在其微信小程序店铺发布含有“纳豆蛋白肽疏通血管血栓,清除血液垃圾”“陈旧性血栓溶解天花板”等内容的普通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5年5月,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胃芙舒贸易商行作出行政处罚。
6.来宾市兴宾区前前保健店违法广告案件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兴宾区前前保健店在其经营场所通过设置灯箱广告和张贴海报的形式,发布含有“代谢眼肌里的乳酸和毒素”“激活眼部自愈能力”“7天可提升视力2排”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商品(服务)具有上述宣称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5年4月,来宾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宾区前前保健店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