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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猪肉糜类罐头》等4项食品相关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 日期:2016-12-05
  •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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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负责归口制定的《猪肉糜类罐头》等4项食品相关国家标准(报批稿)已完成(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寄回、传真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委。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6

电子邮件:caoms@sac.gov.cn

传真:(010)82260674

附件:

1.《猪肉糜类罐头》(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2.《浓香型白酒》(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食用甘薯淀粉》(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4.《不锈钢水壶》(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5.意见反馈表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