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同采纳或认可、联合制定区域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指南(试行)》规定,经湖南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由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湖南省、福建省区域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栀子花》(DBS43/019-2025 DBS35/011-2025)。
附件:DBS43/019-2025 DBS35/011-2025湖南省、福建省区域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栀子花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