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发布的《减肥茶产品之产品名称变更公告》,碧生源集团已于2016年11月15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接获批件,根据批件内容,减肥茶产品名称获批准由“碧生源牌减肥茶”变更为“碧生源牌常菁茶”,取得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碧生源将于2016年12月恢复生产并销售使用新名称、新包装的减肥茶产品。
作为中国减肥茶行业的领导品牌、中国驰名商标、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单位,此次更名是碧生源对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积极响应。
此次更名除产品中文名称变更为碧生源牌常菁茶外,该减肥茶产品的保健功能、保健食品批号、生产工艺配方、产品原料、成分及口味、产品剂型规格、产品说明书的内容、产品英文名称(Besunyen Slimming Tea)等均未发生任何改变,产品的效果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 2016年底前生产的减肥茶产品,在其产品外包装、产品说明书及相关的广告物料上,均可依规范标注为“碧生源牌常菁茶(原碧生源牌减肥茶)”,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购买。在更新与生产及经营减肥茶产品有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碧生源集团预计将于2016年12月恢复生产及销售使用新名称“碧生源牌常菁茶”的新包装减肥茶产品。集团内部已启动相关工作,确保顺利推进与渠道、终端、消费者的沟通。
碧生源作为中国功能保健茶行业的领先品牌,创始于2000年,创立之初到现在的16年,始终专注于消费者的健康体重管理和肠道健康管理,被大家熟知的“碧生源牌减肥茶”和“碧生源牌常润茶”,已累计销售45亿袋。“碧生源牌减肥茶”作为碧生源旗下的主力产品,以纯天然的草本成分和绿色健康的瘦身原理,帮助广大消费者达到健康减肥的目的,创下年销量超亿袋的辉煌成绩。
附:食药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3号)
为加强保健食品命名管理,现就《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68号)实施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68号)。自2016年5月1日起,保健食品名称中不得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的相关文字,包括不得含有已经批准的如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等特定保健功能的文字,不得含有误导消费者内容的文字。
二、对已批准的名称中含有与保健功能近似、谐音和暗示功效等内容的命名,另行规定。
三、产品名称经批准变更后,生产企业可以在新产品名称后标注原产品名称,原产品名称字体不得大于新产品名称所用字体的1/2,字号不得大于5号字。生产产品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保质期标识不得超过原产品规定的保质期。2017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不得标注原产品名称。
四、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有关规定加强市场销售保健食品的监管。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