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或相近。
近年来,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控制能力,严格过程控制,保障食品安全。 二、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或相近。产品名称的邻近部位应当使用本展示版面最大字号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并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三、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未成年人、老人、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四、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引导和自律作用,规范企业生产、销售和宣传行为;鼓励学校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倡导家长等消费者科学认知、理性消费。任何组织或个人若发现涉及违反本公告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此前报道:
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案有了新进展:“贝儿呔”“敏儿舒”背后的总经销商被罚
由60名家长参与维权、波及广州十余家医院的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案,有了最新进展。据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涉事产品“贝儿呔”“敏儿舒”“特益高”背后的总经销商广州市能婴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能婴贸易公司”)因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被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等行政处罚。
官方提醒消费者,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患儿长期服用“奶粉”致发育迟缓 涉事商家被罚
2020年5月16日,广州一名家长在网上爆料称,孩子因被诊断为“牛奶蛋白过敏”,广医三院张姓医生推荐其向经销商购买“贝儿呔2号深度水解配方粉”。在连续服用6个月之后孩子被诊断为发育迟缓,并患有其他疾病等问题。事件发生后,据媒体报道称,大约有60位家长在网上维权,控诉医生推荐假奶粉,涉及广州10余家医院。
5月15日,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对能婴贸易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该公司通过“能婴营养中心”公众号、门店海报、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将“贝儿呔”“敏儿舒”等属于固体饮料的产品宣传为“特殊营养粉”、“特殊配方粉”。该公司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并从中获取利益,宣传广告还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使用相关医疗用语 。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表示,特殊配方医用奶粉需经批准领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产品执行标准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而“贝儿呔”“敏儿舒”“特益高”系列产品均属于固体饮料类别,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
因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公平交易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2020年12月7日对能婴贸易公司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等。
固体饮料不能替代特医奶粉 专家:应重视食品科普教育
在“史上最严奶粉新政”的影响之下,我国奶粉行业整体呈现出安全健康发展的势头,近年来国产奶粉抽检合格率高达99.5%。然而,对牛奶蛋白过敏的婴幼儿群体由于饮食中需要限制牛奶蛋白的摄入,这一婴幼儿群体只能选择无/低致敏性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其中就给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2020年5月,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多名婴儿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0年5月发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中提醒,固体饮料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此前,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罗云波教授指出,特医资质门槛高,但利润丰厚。因此企业打擦边球利用,把普通食品说成是特医食品,以牟取利益。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理事长赵亚利也直言,固体饮料被滥用的行为也存在已久。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该如何分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普通食品之间的区别?对此,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钟凯表示,购买婴儿奶粉或特殊医学用途婴儿奶粉应仔细阅读标签信息,不要轻信推销信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特殊食品不能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企业也需要有销售资质,消费者只需要知道这些就可以防骗。”
对牛奶蛋白过敏的婴幼儿,正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否可以长期食用?对此,罗云波指出,防过敏深度水解奶粉的用法用量上是有说明的,不能长期作为主食食用,只是短期过渡。